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979 股票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2010-010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否
● 本次会议召开前是否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否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0年4月19日下午14点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以公告形式发出。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详见2010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31人,代表股份1040865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76%,其中参加现场会议并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4人,代表股份928838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05%;参加网络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人数127人,代表股份112026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1%。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庆红主持,公司实有董事9人,出席6人;公司实有监事3人,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余正军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四川英捷律师事务所龚星铭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逐项审议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议案》
1.01增资四川星辰水电投资有限公司33000万元
赞成票数 | 赞成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102893622 | 98.85% | 723763 | 0.70% | 469137 | 0.45% | 是 |
1.02增资云南省德宏爱众燃气有限公司5000万元
赞成票数 | 赞成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102894222 | 98.85% | 723163 | 0.69% | 469137 | 0.46% | 是 |
2、审议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的议案》
赞成票数 | 赞成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102877409 | 98.84% | 726363 | 0.70% | 482750 | 0.46% | 是 |
3、审议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的议案
赞成票数 | 赞成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102867009 | 98.83% | 729363 | 0.70% | 490150 | 0.47% | 是 |
4、审议了《关于增资四川星辰水电投资有限公司33000万元的议案》
赞成票数 | 赞成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102863009 | 98.82% | 729163 | 0.70% | 494350 | 0.48 | 是 |
5、审议了《关于增资云南省德宏爱众燃气有限公司5000万元的议案》
赞成票数 | 赞成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102873309 | 98.83% | 718863 | 0.69% | 494350 | 0.48% | 是 |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的四川英捷律师事务所田原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结论:广安爱众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四川英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979 股票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2010—011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减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0年4月1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爱众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众集团”)通知,该公司分别于2009年11月24日、2009年12月17日、2010年4月6日、2010年4月9日、2010年4月1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出售本公司股份282,600股、353,000股、61,284股、1,000,000股、821,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截止2010年4月18日,爱众集团共减持本公司股份2,517,8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
本次减持后,爱众集团尚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1,114,26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90%。爱众集团减持上述股份后,仍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