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上海新梅 编号:临2010-06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0年3月3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参加会议全体人员,会议于2010年4月16日上午在新梅大厦20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长杨国庆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以下事项:
1、会议以3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会议以3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报告》”)。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9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签署本次会议决议之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0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上海新梅 公告编号:临2010-07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3月3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和列席会议全体人员,会议于2010年4月16日下午1:30在公司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5人,实到5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静静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决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09年度不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进行股本转增。
公司2009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财会函[2000]7 号)《关于编制合并会计报告中利润分配问题的请示的复函》,“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公司,其利润分配以母公司的可分配利润为依据。”经审计,公司2009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5,565,565.73元,无法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未分配利润将全部投入公司现有项目的开发。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
4、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
6、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
7、审议通过《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
8、审议通过《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
9、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张文钧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10、审议通过《关于召集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1-5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事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4月20日
附:张文钧先生简历
张文钧,1968年3月出生,硕士,复旦大学EMBA,1995年—1998年任上海创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1999年—2006年任上海天新房地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至今任上海兴盛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股票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上海新梅 编号:临2010-08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6月22日(星期二)上午9: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天目中路585号新梅大厦21楼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方式
●重大提案:无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6月22日(星期二)上午9:3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天目中路585号新梅大厦21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拟选举张静静、郑际贤、张余庆、吴桢舫、张健、王承宇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拟选举杨国庆、罗炜岚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上述两项议案中的候选人简历参见公司2009年11月26日公告。
3、《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
8、 关于聘任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次会议的会议资料将于2010年6月15日(星期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0年6月17日(星期四)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
1、登记手续:
凡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请持如下资料办理会议登记:
个人股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券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
法人股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证券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2、登记时间:2010年6月18日(星期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00至5:00,异地股东可于2010年6月18日以前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3、登记地点:上海市天目中路585号新梅大厦20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00070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及人员:
电话 021-51005367 传真 021-51005370 联系人:吴梅
2、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4月20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为出席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2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3 | 《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4 | 《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5 | 《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6 | 《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
7 | 《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 | |||
8 | 关于聘任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注:请在表决意愿选择项下打“√”。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