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股份 公告编号:2010-019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二次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曾于2010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要求,现再次公告股东大会通知。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4月26日(星期一)上午10:30时;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10年4月26日9:30-11:30,13:00-15:00
二、会议地点
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出席对象
1、2010年4月21日(星期三)下午15:00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五、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及其对应的网络投票表决序号
序号 | 审议事项 |
1 | 《关于出资设立新疆富蕴乌河水务有限公司的议案》 |
2 | 《关于出资设立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
3 |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
4 | 《关于对购买液化天然气(LNG)汽车的用户提供担保的议案》 |
5 |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区间的议案》 |
六、社会公众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社会公众股股东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卖股票,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
七、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4月21日。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在上述日期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在规定的交易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八、相关说明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其中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九、其他事项
1、所有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时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议案数量 | 说明 |
738256 | 广汇投票 | 5 | A股 |
2、表决方法
本次网络投票对审议议案进行分项表决
公司简称 | 序号 | 审议议案 | 申报代码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广汇股份 | 1 | 《关于出资设立新疆富蕴乌河水务有限公司的议案》 | 738256 | 1.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2 | 《关于出资设立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 738256 | 2.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
3 |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 738256 | 3.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
4 | 《关于对购买液化天然气(LNG)汽车的用户提供担保的议案》 | 738256 | 4.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
5 |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区间的议案》 | 738256 | 5.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二、投票举例
1、2010年4月21日A股收市后,持有“广汇股份”A股的投资者拟对本公司的第一个议案(关于出资设立新疆富蕴乌河水务有限公司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256 | 买入 | 1元 | 1股 |
2、如某投资者对本公司的第一个议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256 | 买入 | 1元 | 2股 |
3、如某投资者对本公司的第一个议案投弃权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3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256 | 买入 | 1元 | 3股 |
三、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议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