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73 股票简称:上海梅林 编号:临2010-017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4月20日上午
2、召开地点:上海虹口区保定路325号海烟大酒店16楼多功能厅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周海鸣董事长因有其他重要公务,委托董事总经理徐荣军主持了本次股东大会。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表决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2人,共持有代表公司180,841,755股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7412%。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公司相关人员出席了会议;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会议并进行见证。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逐项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80,841,755股,意见如下:
赞成180,841,0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 %;弃权0股;反对7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2、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80,841,755股,意见如下:
赞成180,841,0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 %;弃权0股;反对7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3、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80,841,755股,意见如下:
赞成180,841,0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 %;弃权0股;反对7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4、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80,841,755股,意见如下:
赞成180,841,0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 %;弃权0股;反对7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5、审议通过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支付年审计费人民币80万元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80,841,755股,意见如下:
赞成180,841,0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 %;弃权0股;反对7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6、审议通过为控股子公司重庆今普食品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重庆市高新支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80,841,755股,意见如下:
赞成180,841,0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 %;弃权0股;反对7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7、审议通过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梅林正广和(绵阳)有限公司向绵阳商业银行经开区支行申请1,5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80,841,755股,意见如下:
赞成180,841,0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 %;弃权0股;反对7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8、审议通过了公司以不高于银行同期利率向实际控制人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借款3.5亿元人民币的议案;
此议案因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上海益民食品一厂(集团)有限公司未予以投票表决。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755股,意见如下:
赞成1,0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0313%;弃权0股;反对7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9687%,。
四、律师见证情况
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载有公司与会董事、监事、和公司相关人员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