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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0-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董事长林秀成先生、总经理林科闯先生及财务总监黄智俊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2,444,791,025.03813,565,004.13200.5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1,594,081,846.88503,561,842.15216.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2.872.0540.00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

    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402,723,526.86322.8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7387.18
     报告期年初至

    报告期期末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33,017,223.83133,017,223.83493.0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40.24163.4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670.067-13.2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40.24163.4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718.714.2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442.44-1.33

    注:公司2009年9月底实施完毕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3,150万股股份,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9,978.20万元,兴建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LED产业化项目;且公司2009年底新购置了4台套MOCVD设备,增强了公司生产能力和盈利能力;另报告期内,根据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公司总股本277,684,9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完毕以资本公积金每10 股转增10股的方案。故本报告期内的有关数据及财务指标比上年同期发生较大幅度变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4,489.2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27,184,586.6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70,046.83
    所得税影响额31,557,906.97
    合计95,672,237.25

    2.2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34,666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08,282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银华优质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8,337,878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7,353,929人民币普通股
    景福证券投资基金6,989,325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5,835,012人民币普通股
    吴旗4,670,050人民币普通股
    成碧娥4,529,926人民币普通股
    海通-中行-FORTIS BANK SA/NV3,983,17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1,5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470,442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09年9月底实施完毕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3,150万股股份,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9,978.20万元,兴建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LED产业化项目;且公司2009年底新购置了4台套MOCVD设备,增强了公司生产能力和盈利能力;另报告期内,根据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公司总股本277,684,9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完毕以资本公积金每10 股转增10股的方案;启动了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前期基础建设。通过上述事项的实施,本报告期相应的会计科目及相关财务指标比去年同期发生较大幅度变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2009年度非公开发股份募集资金投资兴建的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LED产业化项目,厂房及室内装修等基建工作已完成,购置的 MOCVD设备已部分到厂并正处于安装调试阶段,有望2010年4月底5月初陆续投产。该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扩大公司生产规模,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

    2、为了进一步扩大公司在国内光电行业的产业布局,本公司决定在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LED产业化基地,从事LED外延片、芯片及封装、应用产品的研发与制造,总投资约120亿元人民币,其中一期投资60亿元人民币。公司2010年3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10年3月31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条件不超过10 名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5,300万股(含5,300万股),且不低于2,000万股(含2,000万股),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298,000万元,投资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的芜湖光电产业化(一期)项目,该项目一期总投资666,205万元。目前,非公开发行股份申报材料已基本编制完成,将于2010年4月底上报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

    3、本公司在德令哈3MWP并网光伏电站项目由于相关条件尚不成熟,改为在青海省格尔木兴建3MWP电站项目,并且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神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就委托本公司建设青海省格尔木市3MWP并网示范光伏电站项目事宜与本公司签定了委托建设协议,该委托建设事项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目前,青海省格尔木3MWP电站项目2009年已经完成了设计、地基施工等工程,由于气候环境等因素延缓了该项目进度。现当地气候环境已好转,公司正在按照规划紧锣密鼓地施工,公司力争于2010年 6月30日之前完成1MWP,2010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2MWP。该电站实施完成后将对本公司未来业务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保证重组、股改后,本公司2008年度在资产交割日后的月均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均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800万元(假设资产交割日为2008年1月1日,则2008全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9,708.07万元),2009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12,181.47万元,2010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15,000万元。若重组完成后,本公司2008年、2009年、2010年每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低于上述承诺数,其将用现金向本公司补足上述差额部分。

    报告期内,正处于承诺履行期,履行情况良好。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已就分红政策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已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2009 年3月16 日召开的公司2008 年度股东大会审核通过。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秀成

    2010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10-035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0年4月20日上午9点30分在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21-1725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已于2010年4月10日以电话、传真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秀成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和全文的议案;

    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为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天津市分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为保证其投产流动资金的需求,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借款流动资金20,000万元,本公司为该借款提供2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并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签定《最高额保证合同》。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借款是为了保证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投产流动资金的需求,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的早日投产经营,更有利于增加公司收益和后续发展,同意本次担保。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 三安光电 编号:临2010-036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三安”)

    ●本次担保金额及为其担保累计金额: 本次担保金额为23,000.00万元人民币,为其担保累计金额为23,000.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人民币25,000.00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天津三安投产流动资金的需求,决定天津三安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借款流动资金20,000万元。本公司将为其借款提供23,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并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签定《最高额保证合同》。天津三安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借款担保事项已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天津三安成立于2008年12月30日,注册地址:华苑产业区(环外)09-04号,注册资金:陆亿元整,法定代表人:林秀成,经营范围:光电科技研究、咨询、服务;电子产品生产、销售;超高亮度发光二极管(LED)应用产品系统工程的安装、调试、维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要的机器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该公司目前正处于安装调式起步阶段,尚未产生任何收益。该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三安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借款流动资金20,000万元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签署《最高额担保合同》,本次担保额23,000.00万元为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借款是为了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三安投产流动资金的需求,天津三安的早日投产经营,更有利于增加公司收益和后续发展,同意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的总额

    截止本披露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了2,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累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5,000.00 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天津三安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 0一0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