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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2010-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900948 股票简称:伊泰B股 编号:临2010-008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分红派息:每10 股派送红股10股并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即每股派送红股1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B股红利按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2010年3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交易的中间价1: 6.8264折算。B股红利为每股派发0.146490美元(含税)。

    ● B股最后交易日:2010 年4月27日

    除息(除权)日:2010 年4月28日

    股权登记日:2010 年4月30日

    红利发放日:2010 年5月10日

    新增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10 年5月5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10年3月19日召开的2009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0年3月22日的《上海证券报》和《香港商报》上。

    二、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次分配以2009年末总股本73200万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送红股10股并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即每股派送红股1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实施后总股本为1,464,000,000股,增加732,000,000股。B股红利按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2010年3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交易的中间价1:6.8264折算,以美元派发,B股红利为每股派发0.146490美元(含税)。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及红利发放日

      B股最后交易日:2010 年4月27日

    除息(除权)日:2010 年4月28日

    股权登记日:2010 年4月30日

    红利发放日:2010 年5月10日

    新增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10 年5月5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2010年4月3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B股全体股东(B股最后交易日为2010年4月27日)。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派发现金股利的办法

    居民企业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其他B股股东现金红利由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交易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对于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自行缴纳。

    2、派送股票股利的办法

    派送股票股利的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持股数,按照比例将分派股份直接记入公司股东账户。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项目变动前本次送红股变动后
    股本持股比例(%)股本持股比

    例(%)

    股本持股比例(%)
    非流通股400,000,00054.64400,000,00054.64800,000,00054.64
    流通股(B股)332,000,00045.36332,000,00045.36664,000,00045.36
    合计732,000,000100.00732,000,000100.001,464,000,000100.00

    七、本次分红派息方案实施后,按新股本1,464,000,000股全面摊薄计算,公司2009年摊薄后的每股收益为2.145元/股。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地 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伊泰大厦

    邮政编码:017000

    咨询电话:0477-8565733 传真:0477-8565415

    九、备查文件: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