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茂化实华 公告编号:2010-008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0年4月21日上午9点在公司十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孙晶磊受公司董事长郭劲松委托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5人,持有(代理)公司股份238,201,8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52,065,527股)的52.69%。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二)提案的表决结果
1. 《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同意238,201,81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代理人)持有(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2. 《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同意238,201,81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代理人)持有(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3. 《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正文和摘要。
本议案同意238,201,81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代理人)持有(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4. 《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同意238,201,81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代理人)持有(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5. 《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87,907,474.52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7,907,474.52元。
公司以2009年12月末股本总额452,065,52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送1.5股、每10 股派现金0.2元(含税),预计送红股67,809,829股,分派现金9,041,310.54元。此次分配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1,056,334.98元。
公司三年来的利润分配情况:
分红年度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年度可分配利润 |
2009年中期 | 90,413,105.40 | 79,794,187.19 | 113.31% | 135,228,276.48 |
2008年 | 9,041,310.54 | 11,159,680.08 | 81.02% | 76,389,356.29 |
2007年 | 90,413,105.40 | 126,541,481.03 | 71.45% | 156,334,072.13 |
2006年 | 90,413,105.40 | 138,135,012.72 | 65.45% | 148,177,765.60 |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年均净利润的比例(%) | 78.81% |
本议案同意238,201,81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代理人)持有(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续聘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审计服务报酬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238,201,81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代理人)持有(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会议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所作2009年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胡轶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