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产经新闻
  • 5:财经海外
  • 6:观点·专栏
  • 7:公 司
  • 8:公司纵深
  • 9:公司前沿
  • 10:能源前沿
  • 11:调查·区域
  • 12: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市场·资金
  • A6:市场·观察
  • A7:市场·期货
  • A8:股指期货·融资融券
  • B1:披 露
  • B2: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B113:信息披露
  • B114:信息披露
  • B115:信息披露
  • B116:信息披露
  • B117:信息披露
  • B118:信息披露
  • B119:信息披露
  • B120:信息披露
  • B121:信息披露
  • B122:信息披露
  • B123:信息披露
  • B124:信息披露
  • B125:信息披露
  • B126:信息披露
  • B127:信息披露
  • B128:信息披露
  • B129:信息披露
  • B130:信息披露
  • B131:信息披露
  • B132:信息披露
  • B133:信息披露
  • B134:信息披露
  • B135:信息披露
  • B136:信息披露
  • 诺安货币市场基金收益支付公告
  • 关于公司旗下基金
    调整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 关于收购湖南骏泰浆纸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进展情况公告
  • 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增聘基金经理的公告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增公告
  •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 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破产重整进程的公告
  • 关于《银河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0年第1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 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重大合同后续进展公告
  •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股份质押公告
  • 关于增加友邦华泰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09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长城软件股权的进展公告
  • 宝鸡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及联系方式变更公告
  • 中航航空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公司
    恢复股票上市申请的公告
  • 关于海富通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变更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二次通知
  •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收益支付的公告
  •  
    2010年4月22日   按日期查找
    B13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135版:信息披露
    诺安货币市场基金收益支付公告
    关于公司旗下基金
    调整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收购湖南骏泰浆纸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进展情况公告
    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增聘基金经理的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增公告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破产重整进程的公告
    关于《银河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0年第1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重大合同后续进展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股份质押公告
    关于增加友邦华泰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09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长城软件股权的进展公告
    宝鸡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及联系方式变更公告
    中航航空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公司
    恢复股票上市申请的公告
    关于海富通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变更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二次通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收益支付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0-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包钢稀土 编号:(临)2010—014

      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报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截至2010年4月20日,包钢稀土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询问公司经理层,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并且在未来3个月内也不筹划上述行为;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也承诺,目前不存在并且在未来3个月内也不存在针对包钢稀土的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4月21日,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