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破产重整进程的公告
关于破产重整进程的公告
2010-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ST 得亨 公告编号:临2010-008
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破产重整进程的公告
公司管理人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辽源中院”)于2010年4月13日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2010年4月15日在《人民法院报》和《中国证券报》刊登公告,确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10年5月19日上午9时在辽源中院第三法庭召开。
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管理人已启动债权申报及审查工作;同时,其它与公司重整相关的工作正在进行中。2010年4 月15 日,管理人向辽源中院提交《关于申请许可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继续营业的请示》,请求法院许可公司继续营业。2010年4月19日,管理人收到辽源中院签发的(2010)辽民破字第1-1号《关于同意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继续营业的答复》。根据该答复,辽源中院同意公司继续营业,并由管理人聘任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负责营业事务。
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存在因《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规定的原因被暂停上市,或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管理人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