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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0-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陆俊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财务总监崔茂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乔鼐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末本年度期初本报告期末比

    本年度期初增减(%)

    总资产1,045,135,255.481,068,100,870.49-2.15
    股东权益-1,300,092,599.27-1,240,190,743.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2.35-2.25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365,764.0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06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比

    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901,855.39-59,901,855.39
    基本每股收益-0.11-0.1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0.11-0.11
    稀释每股收益-0.11-0.1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

    期末金额

    1、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239,160.00
    2、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91,599.49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1,047,560.51
    减:所得税影响金额0.00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益1,047,560.51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1,047,560.5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0.00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21,082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江苏双猫纺织装饰有限公司23,283,327人民币普通股
    袁克平13,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8,529,300人民币普通股
    邓星云3,200,000人民币普通股
    赵强2,663,662人民币普通股
    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林文娟1,986,174人民币普通股
    姜宝元1,940,991人民币普通股
    段子力1,903,600人民币普通股
    郭艺1,776,495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10年3月31日2010年1月1日变动幅度(%)主要原因
    预付账款2,441.801,619.9150.74第二季度预付货款
    项目2010年1-3月2009年1-3月变动幅度(%)主要原因
    财务费用3,271.872,349.0039.29同期一季度未计提银行逾期利息
    营业费用182.35291.91-37.53业务量减少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039.294,885.79-78.73业务量减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625.416,533.89-59.82本期职工人员减少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关于本公司2009年度年财务会计报告相关事项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我公司2009年度年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其具体所涉及的事项为:

    1、本公司已经连续两个会计年度发生巨额亏损,主要财务指标显示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巨额逾期债务无法偿还。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欲探索以破产重整的方式重组公司,但此项工作仅处于与有关方面沟通与探讨阶段,天职会计师事务所尚未获取公司管理层针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具体可行的改善措施。同时,本公司2006年8月因涉嫌违反证券法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目前尚无正式调查结论。因此,天职会计师事务所无法判断本公司继续按照持续经营假设编制的2009年度财务报表是否适当。

    2、天职会计师事务所无法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所反映的分别对张家港中东石化实业有限公司人民币4,334.75万元及对江苏雅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10,811.01万元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可回收金额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3、天职会计师事务所无法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所反映的应收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其他应收款人民币2,690.00万元可回收金额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对于上述所涉事项,公司董事会作如下说明:

    第一、报告期内本公司及大部分下属企业仍处在停产或半停产状态,业务大幅萎缩,财务状况持续恶化,公司已经资不抵债。另外,债权人为主张权利对公司绝大部分资产采取限制措施,且四年前中国证监会以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进行的立案调查至今未作出结论。公司董事会同意天职会计师事务所作出的上述执业判断。

    第二、因公司参股的张家港中东石化实业有限公司(占其全部股权的23.715%)、江苏雅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占其全部股权的43.41%),无法按要求,在天职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年度审计报告之前,提供本企业经相关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天职会计师事务所从谨慎的原则出发认为,上述长期股权投资的可回收金额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公司董事会尊重天职会计师事务所作出的上述执业判断。

    第三、因债权人提起破产诉讼,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2月25日向昆山华源印染有限公司下达了(2008)苏中执字第78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拍卖该公司位于昆山市千灯镇的房屋建筑物及权证号为(2007)12007118076、面积80,00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2009年8月11日经公开拍卖,上述资产以2,690万元成交。拍卖所得按法律规定在安置员工、清偿欠税及债务完毕之前,由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暂管。天职会计师事务所从谨慎的原则出发认为,上述其他应收款的可回收金额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公司董事会尊重天职会计师事务所作出的上述执业判断。

    二、关于公司重整事项

    2010年3月11日,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给公司复函称,目前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和债权人,正在探索以破产重整方式重组公司的可行性。公司董事会认为:首先,此事项仅处于探讨阶段,最终能否实施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其次,若相关债权人提起破产申请,最终能否被法院受理亦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再则,即使法院正式受理破产后,公司仍存在重整不成功而直接进入破产清算的可能性。因此,公司董事会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以上提示,规避投资风险。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006年12月,公司进行了股权分置改革,香港冠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未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明确表态。截止目前为止,公司亦未安排其持有的限售流通股上市。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第二大股东雅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如果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方式完成本次股权分置改革,香港冠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或其权属继承人明确要求取得股权分置改革中其应得之转增股票(即在股权分置改革中实际被定向转增予流通股股东)的,雅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根据最终执行的股改方案确定的资本公积金转增比例,向香港冠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支付按照非定向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计算其应得之转增股票或以相应现金补偿替代;如果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完毕后,公司以累计未分配利润派发股票红利或者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则雅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香港冠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的转增股票或相应现金补偿还应包括相应于转增股票而应增加之股票。

    2、2009年11月19日,雅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自然人王国璞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雅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7,650,000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1%)转让给王国璞。鉴于雅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就共同投资的江苏雅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是否存在占用本公司资金所产生的争议,目前正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之中,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2月12日作出承诺:在雅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的法人主体)未完全清偿其所占用的公司资金之前,不接受雅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公司限售流通股份之最终受让人的委托,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上市流通的申请。

    报告期内,上述承诺均得到履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进入2010年以来,公司基本面没有得到改观,企业内外部环境十分严峻,各种减利因素没有排除,因此,预计公司上半年将继续发生经营亏损。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执行情况符合《公司章程》之要求。

    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757 证券简称:*ST源发 编号:临2010-010

    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年4月16日,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以书面、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2010年4月20日,会议以通讯方式如期召开。本届董事会共有董事9人,本次会议实际收到议案表决票9份,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全票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按有关规定公告披露。

    二、通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三、通过《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四、通过《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上述三项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五、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崔茂新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聘任郑培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特此公告

    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757 证券简称:*ST源发 编号:临2010-011

    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业 绩 预 亏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亏损

    进入2010年以来,公司基本面没有得到改观,企业内外部环境十分严峻,各种减利因素没有排除,因此,预计公司上半年将继续发生经营亏损。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10年中期报告中披露。

    3、本次所预计的业绩是否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否

    二、上年同期业绩

    1、净利润:-100,066,353.61元

    2、每股基本收益:-0.18元

    特此公告。

    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757 证券简称:*ST源发 编号:临2010-012

    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司法继续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本公司获悉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因借款纠纷,其所持有的本公司95,000,000股有限售条件股票(已质押,占公司总股本的17.20%)继续被司法冻结,冻结期限为2010年4月21日至2012年4月21日止。

    特此公告。

    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郑培简历

    郑培,女,1967年4月生,汉族,空军政治学院大学毕业。

    1988.7-1993.6 上海乳胶厂财务部

    1993.6-1999.3 上海东申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

    1999.3-2002.7 上海杏花楼(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

    2002.7-2003.12 上海中纺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2004.1-2008.6 上海华源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副部长

    2008.7-至今 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常务副经理

    2009.5-至今 本公司董事

    附件二:独立董事意见函

    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函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调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本人基于独立董事的判断立场,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同意崔茂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其离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董事会聘任郑培女士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其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个人职业经历也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要求之条件。

    独立董事:朱北娜、郁崇文、何南星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日

      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