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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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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0-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215 股票简称:长春经开  编号:2010-临001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0年4月20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4月10日以书面的方式向董事和监事发出。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独立董事李建华先生委托独立董事金兆怀先生代其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

      一、《2009年度董事会报告》

      二、《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200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确认,公司200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877,635.9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56,121,668.68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58,999,304.66 元。

      鉴于公司正处于发展关键时期,2010年项目开发建设资金需要量很大,为了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利益,经董事会讨论研究建议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拟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的审计机构。并拟支付其2009年度审计报酬人民币40万元。

      上述五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董事会2009年度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

      七、《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八、《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九、《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十、《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5月25日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

      (一)会议时间:2010年5月 25日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由大路5188号开发大厦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四)会议审议的事项:

      1、《2009年度董事会报告》

      2、《2009年度监事会报告》

      3、《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0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五)出席对象:

      1、截止2010年5月17日下午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到会,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工作人员。

      (六)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符合登记条件的法人股股东持上海股票帐户、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登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上海股票帐户、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书、委托人上海股票帐户、委托人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日以传真方式登记(传真后请确认)。

      2、登记地点: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由大路5188号开发大厦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209室)

      3、登记时间: 2010年5月22日 

      上午 8:30—11:00  下午 1:30—3:00

      4、联 系 人: 史晓东 王萍

      5、联系电话: 0431-84644225

      6、传 真: 0431-84630809

      7、邮 编: 130031

      8、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9、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股东上海股票帐户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0年四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600215 股票简称:长春经开  编号:2010-临002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0年4月20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认为:

      董事会对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且未发现参与200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运行;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4月22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注:本委托书复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