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10-008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4月1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董事及监事,会议于2010年4月22日在山东省威海市高技区火炬路169号新北洋办公楼四楼第七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门洪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1、审议并通过《200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并通过《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9年度净利润为82,131,091.28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8,213,109.13元、5%的任意盈余公积金4,106,554.56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38,828,188.76元,2009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8,639,616.35元。
同意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150,000,000股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2010年度经营计划》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请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两个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46,109,083.44元。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并通过《关于2010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事项一:《北洋集团为公司提供水电、物业管理、职工宿舍、中央空调等综合服务的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门洪强先生、丛强滋先生、宋军利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事项二:《公司向山东华菱和华菱光电采购TPH和CIS的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门洪强先生、丛强滋先生、宋军利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事项三:《公司向宝岩电气采购原配件的关联交易》和《新康威为公司提供外协加工的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门洪强先生、丛强滋先生、宋军利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事项四:《新北洋数码科技向诺恩开创销售自助服务设备的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丛强滋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0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公告》。
独立董事关于2010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独立董事津贴由原3万元/年提高到6万元/年(含税),其他董事、监事津贴从2010年起将不再发放。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关于调整董事、监事津贴的独立意见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审议并通过《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11、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12、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机构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机构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办法》。
13、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14、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15、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16、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17、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8、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19、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10-009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4月1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0年4月22日在威海市高技区火炬路169号新北洋大楼六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7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9年度净利润为82,131,091.28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8,213,109.13元、5%的任意盈余公积金4,106,554.56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38,828,188.76元,2009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8,639,616.35元。
公司拟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150,000,000股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2010年度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请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两个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46,109,083.44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2010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事项一:《北洋集团为公司提供水电、物业管理、职工宿舍、中央空调等综合服务的关联交易》(关联监事谷亮先生回避表决):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审议事项二:《公司向山东华菱和华菱光电采购TPH和CIS的关联交易》(关联监事谷亮先生回避表决):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审议事项三:《公司向宝岩电气采购原配件的关联交易》和《新康威为公司提供外协加工的关联交易》(关联监事谷亮先生回避表决):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审议事项四:《新北洋数码科技向诺恩开创销售自助服务设备的关联交易》: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0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公告》。
独立董事关于2010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独立董事津贴由原3万元/年提高到6万元/年(含税),其他董事、监事津贴从2010年起将不再发放。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关于调整董事、监事津贴的独立意见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10-010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北洋”)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37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22.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58,04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63,021,069.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95,018,931.00元,超募资金为520,018,931.00元。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1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浩华验字【2010】第17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集中管理。
2010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6,109,083.44元。
一、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根据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浩华核字[2010]第347号),截至2010年3月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46,109,083.44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总投资 |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 | 占总投资的比例 |
年产50万台专用打印机及相关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189,000,000.00 | 43,781,007.46 | 23.16% |
技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 86,000,000.00 | 2,328,075.98 | 2.71% |
合 计 | 275,000,000.00 | 46,109,083.44 |
二、具体置换方案
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2月修订)和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两个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46,109,083.44元。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宜发表了如下意见:
1、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2、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并出具浩华核字【2010】第347号《关于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4、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6,109,083.44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四、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且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意新北洋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10-011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2010年度
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2010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根据2009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对2010年度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按产品或劳务细分 | 关联方 | 预计2010年发生总额 | 2009年发生总额 |
采购原材料 | 热打印头(TPH)、图像传感器(CIS) | 山东华菱电子有限公司 | 1,800 | 1,485.44 |
图像传感器(CIS) | 威海华菱光电有限公司 | 600 | 160.97 | |
电感线圈 | 山东宝岩电气有限公司 | 50 | 23.49 | |
委托加工 | 线路板加工 | 山东新康威电子有限公司 | 350 | 229.02 |
销售商品 | 自助服务设备及配件 | 北京诺恩开创科技有限公司 | 5,500 | 2923.8 |
综合服务 | 厂房、宿舍、物业、水电供暖等 | 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0 | 115.51 |
合计 | 10,300 | 4,938.23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洋集团”)
成立时间:1988年
住所:山东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路159号
法定代表人:宋军利
注册资本:9,353.75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光纤传感器产品、照明产品的研发和生产、物业管理及投资管理业务。
关联关系:持有公司13.71%的股份,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总资产97,576万元,净资产26,323万元;2009年实现净利润8,901万元。
2、山东华菱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华菱”)
成立时间:1995年10月16日
住所:山东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路159号
法定代表人:门洪强
注册资本:1,600万美元
企业类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主营业务:TPH的开发、生产、销售与服务。
关联关系:公司的参股子公司
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1,734.38万元,净资产19,383.15万元;2009年实现净利润3,385.68万元。
3、威海华菱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光电”)
成立时间:2003年11月18日
住所:山东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路159号
法定代表人:门洪强
注册资本:160万美元
企业类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主营业务:CIS的开发、生产、销售与服务。
关联关系:公司的参股子公司
截至2009年12月31日,华菱光电总资产3,326.65万元,净资产2,796.44万元;2009年实现净利润784.67万元。
4、山东宝岩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岩电气”)
成立时间:1994年6月21日
住所:山东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路159号
法定代表人:谷亮
注册资本:633万美元
企业类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主营业务:电感线圈等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与服务。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北洋集团的参股子公司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总资产5,770.96万元,净资产5,004.19万元;2009年实现净利润59.02万元。
5、山东新康威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康威”)
成立时间:2004年3月31日
住所:山东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路159号
法定代表人:谷亮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通讯等电子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与服务;线路板加工业务等。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北洋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总资产4,225.48万元,净资产1,589.09万元;2009年实现净利润-462.29万元。
6、北京诺恩开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恩开创”)
成立时间:2008年12月8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31号凯奇大厦1205室
法定代表人:肖骏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自助服务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与服务。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北洋数码科技”)的参股子公司
截至2009年12月31日,诺恩开创总资产6,792.55万元,净资产3,166.83万元;2009年实现净利润183.07万元。
(二)履约能力分析
1、经公司采购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审核,山东华菱、华菱光电、新康威和宝岩电气均为公司的合格供应商,公司向上述关联方采购原材料或接受劳务,均是在货品经检验合格入库后在约定的时间内付款;诺恩开创有大量稳定的长期合作客户,回款能力较强;北洋集团为公司提供综合服务,并签订书面协议,未曾有违约行为。因此,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重大履约风险。
2、根据各关联公司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公司认为其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具体内容及定价政策
1、公司向山东华菱和华菱光电采购TPH和CIS。公司采用询价/比价的方式确定采购对象及采购价格,对关联企业作为普通供应商进行管理,关联采购定价皆遵循市场定价的原则。
2、新康威为公司提供外协加工。新康威为公司提供的外协加工服务以点胶贴片和插件加工为主,由于插件加工形式多样,新康威对外报价常以平均价作为结算价。新康威为本公司提供的劳务价格与公司接受第三方提供的价格相差不大,符合市场定价原则。
3、新北洋数码科技向诺恩开创销售自助服务设备,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根据,交易价格公允,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
4、北洋集团为公司提供水电、物业管理、职工宿舍、中央空调等综合服务,定价按照威海本地的政府定价或通行标准,价格客观公允。
5、公司向宝岩电气采购原配件。宝岩电气向公司提供(线圈)零件属正常的业务往来,占同期主营业务成本比例较小,其交易价格是参照市场公允价格,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的。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的,有利于公司降低生产及管理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没有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没有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五、内部决策程序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出具独立意见。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依法回避表决。
3、上述关联交易尚需2009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六、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主要有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水电、物业管理、职工宿舍、中央空调等综合服务;公司向山东华菱电子有限公司和威海华菱光电有限公司采购TPH和CIS;公司向山东宝岩电气有限公司采购原配件;山东新康威电子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外协加工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诺恩开创科技有限公司销售自助服务设备。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的经营性业务往来,且为以前正常业务之延续;该等关联交易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没有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公司对2010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情况的预计符合现实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对2010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情况的预计。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决策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依法进行了回避。
鉴于以上原因,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二)公司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如下保荐意见:
新北洋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均履行了合规的决策程序,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市场化原则,未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严重依赖关系,不存在损害新北洋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出具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就上述关联交易出具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10-012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200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已聘请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原万隆亚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审计机构。2009年,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且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备相关资质条件,公司决定聘用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用为45万元。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10-013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北洋”)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37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00万股并于2010年3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交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见下表:
原公司章程条款 | 修改后公司章程条款 |
第三条 公司于【】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 第三条 公司于2010年2月2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800万股,于2010年3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万元。 |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会计师)。 |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会计师)、总工程师。 |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集中存管。 |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5,00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
第二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 第二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如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公司不得修改本《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规定。 |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 (七)深圳证券交易所或本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
第八十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 (七)对中小投资者权益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事项。 公司应通过多种形式向中小投资者做好议案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并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三个交易日内至少刊登一次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
第一百零三条 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第一百零三条 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应建立董事和董事会问责制度,追究失职董事和董事会责任。 |
第一百零七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勤勉的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 第一百零七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勤勉的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对于不具备独立董事资格或能力、未能独立履行职责、或未能维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独立董事,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对独立董事的质疑或罢免提议。被质疑的独立董事应及时解释质疑事项并予以披露。公司董事会应在收到相关质疑或罢免提议后及时召开专项会议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结果予以披露。 |
第一百二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 第一百二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4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其他公司重要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4-7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和其他公司重要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第一百七十三条 为了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在赢利年度应当分配股利。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利润分配中最近三年现金分红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 (三)对于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以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四)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以邮寄、传真书面方式或者电子邮件或者其他电子通讯方式进行。 |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以公告方式进行。 |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指定【 】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报纸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
第一百九十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相关省级以上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第一百九十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证券时报》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报纸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相关省级以上的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将不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证券时报》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报纸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将不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10-014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拟于2010年5月13日召开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宜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0年5月13日上午9:00-11:30
二、会议地点:威海市高技区火炬路169号新北洋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现场投票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审议事项:
1、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2010年度经营计划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2010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调整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9、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1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13、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1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六、独立董事在本次会议上对2009年度的工作进行述职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0年5月7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结算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会议。股东因故不能到会,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保荐机构代表。
八、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0年5月10日至2010年5月12日(上午8:00时-11:00时,下午14:00时-16:00时)(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2、登记办法: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等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持股证明到公司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及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
3、登记地点:山东省威海市高技区火炬路169号新北洋董事会办公室(六楼)。
九、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股东的住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631-5675777
传 真:0631-5680499
地 址:山东省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路169号
邮 编:264209
联系人:宋森、邱海波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2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无指示,则由本人(本公司)之代表自行酌情投票表决。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 表决事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 | 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3 | 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4 | 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
5 | 2010年度经营计划 | |||
6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7 | 关于2010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 |||
8 | 关于调整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 |||
9 | 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 |||
1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11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12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
13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14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2010年 月 日
备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2、授权人可在授权委托书议案投票栏“同意”、“反对”、“弃权”的所选空格上选择一项“√”。如无任何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
3、请填上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其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请同时填写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号。
4、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本表格必须加盖法人印章。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0 年5月7日下午15:00时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或本人)持有新北洋(股票代码:002376)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201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