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〇九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二〇〇九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4月22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到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人代表4名股东,代表股份9,853.70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35%。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郑康定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全部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赞成: 9583.704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弃权: 0股;反对: 0股。
(二) 审议通过《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赞成: 9583.704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弃权: 0股;反对: 0股。
(三) 审议通过《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赞成: 9583.704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弃权: 0股;反对: 0股。
(四) 审议通过《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9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7,046,779.16元,2009年度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704,677.9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17,606,249.93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9,948,351.17元。
公司同意以2009年末总股本194,2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含税),共计分配9,71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50,238,351.17元结转下一年度。公司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 赞成: 9583.704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弃权: 0股;反对: 0股。
(五) 审议通过《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 赞成: 9583.704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弃权: 0股;反对: 0股。
(六)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表决结果: 赞成: 9583.704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弃权: 0股;反对: 0股。
(七) 审议通过《2009年度证券投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 赞成: 9583.704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弃权: 0股;反对: 0股。
(八) 审议通过《募集资金200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 赞成: 9583.704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弃权: 0股;反对: 0股。
三、独董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毕克允先生、沈成德先生、贺正生先生分别向大会作了2009 年度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2009 年度述职报告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〇〇九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10-025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