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董林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宋莺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宋莺 |
公司负责人董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宋莺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千元) | 18,305,921.00 | 15,968,458.00 | 14.64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千元) | 5,585,854.00 | 5,555,662.00 | 0.5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3.22 | 3.21 | 0.31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千元) | -849,834.00 | 1,980.22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49 | 2,350.00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千元) | 30,191.00 | 30,191.00 | 52.1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7 | 0.017 | 54.5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5 | 0.015 | 5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7 | 0.017 | 54.5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54 | 0.54 | 增加0.19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46 | 0.46 | 增加0.16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449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652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11 |
合计 | 4,612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05,002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835,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HKSCC NOMINEES LIMITED | 526,969,670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8,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工银瑞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891,01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468,389 | 人民币普通股 |
李晶 | 2,894,693 | 人民币普通股 |
深圳市利莎置业有限公司 | 2,199,214 | 人民币普通股 |
雷文珍 | 2,118,147 | 人民币普通股 |
周勇 | 1,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 1,260,249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增加主要是新增对三峰靖江港务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和江苏华元金属加工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153,000千元和15,000千元。
2、本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增加主要由于增值税留抵金额增大。
3、本公司利润总额较同期增加主要是由于钢材市场回暖,钢材售价及销量有所回升。
4、本公司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支出较同期减少主要是原料和半成品储备增加。
5、本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增加主要是借款增加。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0年3月1日,本公司控股股东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钢集团”)在本公司A股上市时所持的845,000,000股股份解除限售,其中810,000,000股股份上市流通,35,000,000股股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联合发布的《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和第63号公告依法冻结。截至本报告日止,重钢集团的35,000,000股股份仍处于冻结状态,重钢集团尚未收到有关部门下达的转持指令。
2、2010年3月18日,本公司董事会以书面议案方式通过本公司受让重钢集团持有的电子公司100%股权,并与重钢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据此,重钢集团同意以3,736.19万元的代价转让其持有的电子公司100%股权,代价将以现金支付。截至本报告日止,股权转让协议还未获得重庆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批准。
3、2010年4月13日,本公司董事会以书面议案方式通过投资约人民币89,988万元将2700mm轧机生产线从重庆市大渡口区整体保护性拆除利旧设备及钢结构厂房搬迁至长寿区江南镇(“2700轧机迁建项目),同时通过本公司与民生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本公司即以2700轧机迁建项目部分设备,与民生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为RMB51,000万元;以2700轧机迁建项目部分设备,以直接租赁方式,与其进行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为RMB44,000万元。
以上内容详情请参见本公司分别于2月23日、3月19日、4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香港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公司网站的公告。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截止2010年3月31日,本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发行、承销等相关费用)人民币1,012,038千元。截止2010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3千元。
5、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4100MM宽厚板项目处于试生产阶段,已累计支付款项约人民币1,812,102千元。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说明书》中,本公司控股股东重钢集团承诺:自公司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在承诺期间,本公司控股股东没有违背上述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无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林
201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