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股东大会增加股东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持有本公司47.94%股份的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向本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关于增加经营范围的股东临时提案》。
本公司于2010年4月12日公告了《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0-007),公告通知定于2010年5月11日召开本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会议事项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上进行了公告。公司于4月21日收到本公司股东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47.94%股份)提交的《关于增加经营范围的股东临时提案》,并提议将该提案交本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股东临时提案内容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的股东临时提案》:
2009年11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扩大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的通知》,扩大了开展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的试点地区,江苏无锡也列入其试点地区范围,提议公司向外汇管理局申请该业务,并在公司零售经营场所设立个人本外币兑换点,以配套公司经营的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高档百货店经营的服务内涵。该业务申请一旦获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最终批准,经营范围需增加“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的相关内容,并修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
二、董事会的审核意见
经本公司董事会审核,认为股东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向本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该项临时提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项提案提交2010年5月11日召开的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已公告的其它审议事项、会议时间、会议地点、股权登记日不变。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4月23日
附件一: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法人股东)盖章 |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 | |||||
委托人(自然人股东或法人代表)签名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 |||||
委托人股东账号 | 委托人持股数 | |||||
受托人签名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
委托人联系方式 | 受托人联系方式 | |||||
委托时间 | 委托有效期 | |||||
表决内容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议案一 | 《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议案二 | 《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议案三 | 《2009年度董事会报告》 | |||||
议案四 | 《2009年度监事会报告》 | |||||
议案五 | 《公司200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议案六 | 《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议案七 | 《2009年度公司董、监事和高管薪酬审核意见》 | |||||
议案八 | 《2010年度公司董、监事和高管薪酬考核办法》 | |||||
议案九 | 听取《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 | —— | —— | ||
股东临时提案一 |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的股东临时提案》 |
注:股东委托“受托代理人”对本次股东会的每项议案表决投票时,必须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对每项议案的“赞成”、“反对”或“弃权”意见(以打“√”方式确定),如没有明确具体指示,将视为其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0-008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股东大会增加股东临时提案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