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白英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李文记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李文记 |
公司负责人白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文记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0,424,067,457.31 | 17,384,467,198.36 | 17.48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6,797,370,888.94 | 5,985,634,098.48 | 13.5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7.07 | 6.22 | 13.67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577,045,410.09 | 42.58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1.64 | 42.58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10,612,860.56 | 510,612,860.56 | 168.3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3 | 0.53 | 165.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3 | 0.53 | 165.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3 | 0.53 | 165.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15 | 6.15 | 增加2.71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13 | 6.13 | 增加2.7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469,707.64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59,400.97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242,603.53 |
所得税影响额 | -421,626.27 |
合计 | 1,264,878.81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69,986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61,215,296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4,720,273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9,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盛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093,389 | 人民币普通股 |
交通银行-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5,991,851 | 人民币普通股 |
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5,713,876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617,066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496,485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279,850 | 人民币普通股 |
交通银行-科瑞证券投资基金 | 5,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资产负债表项目主要变动原因说明单位:元
项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货币资金 | 5,924,303,936.61 | 3,939,936,048.50 | 50.37 |
应收票据 | 2,047,820,716.46 | 1,166,618,327.48 | 75.53 |
预付款项 | 469,459,457.08 | 191,278,142.39 | 145.43 |
短期借款 | 530,000,000.00 | 810,000,000.00 | -34.57 |
应交税费 | 502,985,067.75 | 335,107,069.19 | 50.10 |
应付利息 | 41,846,682.52 | 23,016,682.51 | 81.81 |
少数股东权益 | 1,419,795,877.76 | 410,735,586.84 | 245.67 |
变动原因:
(1)货币资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天泰投资公司收到润达公司投资款和收回煤款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收回煤款中以票据结算金额增加所致。
(3)预付款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国贸公司预付设备款增加。
(4)短期借款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子公司新景矿公司偿还交通银行2.8亿贷款。
(5)应交税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入增加所致。
(6)应付利息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提取债券利息所致。
(7)少数股东权益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天泰投资公司吸收北京润达公司投资所致。
3.1.2利润表主要项目变动原因说明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年同期金额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6,655,775,547.72 | 4,482,051,604.30 | 48.50 |
营业成本 | 5,501,605,250.79 | 3,946,315,672.33 | 39.41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97,230,506.13 | 63,811,494.54 | 52.37 |
管理费用 | 261,769,668.08 | 134,985,675.51 | 93.92 |
财务费用 | 55,652,690.26 | 11,418,824.73 | 387.38 |
营业外支出 | 1,982,369.58 | 1,292,933.47 | 53.32 |
所得税费用 | 160,357,039.16 | 57,986,097.21 | 176.54 |
变动原因:
(1)营业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煤炭售价、销量同比提高。
(2)营业成本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采购成本及生产成本同比提高。
(3)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煤炭收入的增加所致。
(4)管理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合并新景矿公司所致。
(5)财务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合并新景矿公司、公司提取债券利息所致。
(6)营业外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赔款支出增加所致。
(7)所得税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利润增加所致。
3.1.3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变动原因说明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年同期金额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77,045,410.09 | 1,106,039,211.08 | 42.5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6,009,750.35 | -506,127,722.39 | 229.61 |
变动原因: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销量增加、售价提高和煤款回收及时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子公司天泰投资公司收到北京润达公司投资款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10年1月20日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新景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景矿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金额为27.3亿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详见公司临2010-003号公告,公告登载于2010年1月4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为保证新景矿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其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且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目前,新景矿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2.公司于2010年3月18日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山西国阳天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阳天泰”)增资扩股的议案。为满足国阳天泰在具备良好经济实力的条件下参与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兼并重组,根据公司与北京润达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达公司”)签订的《山西国阳天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协议》,公司将在缴足国阳天泰注册资本后,以现金57,000 万元对国阳天泰进行增资;润达公司将以现金98,003.94 万元对国阳天泰进行增资(其中98,0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3.94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详见公司临2010-010号公告,公告登载于2010年3月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目前,国阳天泰相关增资程序已经履行完毕,并取得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国阳天泰主要从事煤炭资源整合、开发利用、对外投资和项目建设等业务,通过对国阳天泰的增资,将有利于公司主动参与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的兼并重组,对手续规范、证照齐全、资源储量丰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煤炭企业实施整合,以增加公司的煤炭资源,实现公司的做大做强,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本公司《章程》明确了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即“公司应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充分重视投资者的实际利益。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无现金分红情况。
山西国阳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白 英
2010年4月21日
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山西国阳新能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