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董事长姓名 | 王日文 |
公司总经理姓名 | 张国新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经海林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董海燕 |
公司董事长王日文先生、总经理张国新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经海林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董海燕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193,956,288.76 | 2,932,484,026.10 | 8.92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925,700,279.28 | 923,651,063.49 | 0.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4.89 | 4.88 | 0.20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46,005,799.55 | -8.40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1.30 | -8.33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049,215.79 | 2,049,215.79 | 451.5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1 | 0.011 | 450.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8 | 0.008 | 20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1 | 0.011 | 450.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22 | 0.22 | 增加0.18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17 | 0.17 | 增加0.35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77,393.44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00,000.0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3,837.52 |
所得税影响额 | -95,684.62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8,005.23 |
合计 | 477,541.11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9,842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国家电力公司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总厂 | 97,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鹰行业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904,695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806,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广州金骏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1,7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交通银行-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 1,615,837 | 人民币普通股 |
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1,408,227 | 人民币普通股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300,137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1,228,679 | 人民币普通股 |
广东西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223,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申银万国-中行-申银万国2号策略增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112,664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变动幅度 | 变动率(%) | 变动说明 |
货币资金 | 142,077,407.91 | 89,862,932.71 | 52,214,475.20 | 58.10 | 主要系本期增加借款所致 |
在建工程 | 102,373,949.96 | 78,097,303.21 | 24,276,646.75 | 31.09 | 主要系国电南自(浦口)高新科技园以及光PT实验室建设投入所致 |
短期借款 | 930,000,000.00 | 625,000,000.00 | 305,000,000.00 | 48.80 | 主要系公司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增加短期借款所致 |
应交税费 | 3,542,543.79 | 9,379,202.35 | -5,836,658.56 | -62.23 | 主要系本期缴纳上期期末应交所得税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100.00 | 主要系长期借款将在一年内到期调至本项目所致 |
长期借款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100.00 | 主要系长期借款将在一年内到期调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 |
项目 | 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变动幅度 | 变动率(%) | 变动说明 |
所得税 | 2,053,791.79 | 3,709,026.80 | -1,655,235.01 | -44.63 | 主要系部分并表子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较上年同期有所降低所致 |
净利润 | 3,505,049.04 | 225,743.98 | 3,279,305.06 | 1452.67 | 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所致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049,215.79 | 371,511.31 | 1,677,704.48 | 451.59 | 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所致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38,056,642.78 | 253,221,484.38 | 84,835,158.40 | 33.50 | 主要系本期回款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所致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09,429,972.08 | 81,744,976.27 | 27,684,995.81 | 33.87 | 主要系本期发放的人员工资较上期有所增加所致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 27,512,772.41 | 39,467,559.59 | -11,954,787.18 | -30.29 | 主要系国电南自(浦口)高新科技园建设投入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 951,880.00 | 30,368,088.00 | -29,416,208.00 | -96.87 | 主要系本期未新发生投资项目,投资所支付的现金为前期项目的尾款 |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 235,000,000.00 | 115,000,000.00 | 120,000,000.00 | 104.35 | 主要系本期到期的短期借款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 13,615,792.84 | 21,691,109.63 | -8,075,316.79 | -37.23 | 主要系本期无子公司分红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
2010年3月2日,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2010年3月31日,公司2010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补充说明的议案》和《关于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的议案》。
相关公告已于2010年3月3日、2010年4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目前此次非公开发行正在进行中。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股改承诺
国家电力公司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总厂(以下简称:南自总厂)承诺的限售条件:所持国电南自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票的数量占国电南自总股本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总股本的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总股本的百分之十。
南自总厂特别承诺如下: 为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的积极性,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股权分置改革完成以后,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提出规范性意见后十二个月内,南自总厂支持国电南自制订并实施股权激励制度。在国电南自股权激励制度的制订、审批、表决过程中,南自总厂将利用其控股股东地位,推动公司董事会研究、制订适合公司具体情况的股权激励制度,积极争取有权部门的批准,并在股东大会表决中对此议案投赞成票。
控股股东南自总厂严格履行并正执行其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所做的各项承诺,未减持2007年4月25日、2008年4月25日以及2009年4月27日三次解除限售条件的股份(获得流通权的共计97,800,000股),公司尚在积极探讨研究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2)发行时所作承诺
南自总厂承诺,国电南自200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自2008年4月1日起),3年内不转让其在国电南自拥有权益的股份。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南自总厂严格履行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10年3月11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公司2009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9年12月31日总股本189,237,99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28,385,698.50元。
公司2009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为:1)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京审字【2010】第1-0368号”《审计报告》审计确认,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为356,062,218.01元。公司拟以经审计的资本公积金356,062,218.01元,并以2009年12月31日总股本189,237,990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5股,向全体股东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共计转增股本94,618,995股(每股面值1元),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283,856,985股;2)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予以修改,注册资本由18,923.799万元人民币变更为28,385.6985万元人民币。
上述预案需提交将于2010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日文
2010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268 股票简称:国电南自 编号:临2010—023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发生,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2、在审议《预计公司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时,1位关联方股东回避表决,即11003.7990万股股份未计入该项有效表决票总数。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4月1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会议通知,2010年4月22日上午9:30在国电南自(江宁)高新科技园1号会议室如期召开。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7 人,代表股份总数为110,102,149 股,占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189,237,990股的 58.18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日文先生主持,公司6位董事、2位监事,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大会对所提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采用记名投票、逐项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为11010.2149 万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二)同意《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为11010.2149万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三)同意《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为11010.2149万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四)同意《公司201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票为11010.2149 万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五)同意《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9年12月31日总股本189,237,99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28,385,698.50元。
同意票为11010.2149万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六)同意《公司2009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
1、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京审字【2010】第1-0368号”《审计报告》审计确认,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为356,062,218.01元。公司以经审计的资本公积金356,062,218.01元,并以2009年12月31日总股本189,237,990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5股,向全体股东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共计转增股本94,618,995股(每股面值1元),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283,856,985股。
2、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予以修改,注册资本由18,923.799万元人民币变更为28,385.6985万元人民币。
同意票为11010.2149万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七)同意《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09年年报摘要》。
同意票为11010.2149万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八)同意《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票为11010.2149万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九)同意《重新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同意票为11010.2149 万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十)同意《预计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类别 |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 关联人 | 预计总金额 |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 去年的 总金额 |
销售电力自动化产品 | 电力自动化产品(含DCS项目) |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所属企业 | 总计 不超过25000 | 不超过 40% | 9934.32 |
接受关联人提供技改项目或分包工程 | 节能、环保工程 (含除尘、变频、水处理等项目) |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所属企业 | 总计 不超过40000 | 不超过 60% | 10668.13 |
为关联人提供信息服务 | 建立电子商务平台、营销系统、电力市场决策系统、运营系统等 |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及其所属企业 | 不超过5000 | 不超过 70% | 1152.41 |
关联人向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 | 综合授信业务 | 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2010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50000 | 不超过 50% | 25000 |
1、向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所属企业销售电力自动化产品
1位关联法人股东回避表决,即11003.7990万股股份未计入该项有效表决票总数。
参加表决的有效表决票总数为6.4159万股,同意票为6.4159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2、接受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所属企业提供技改项目或分包工程
1位关联法人股东回避表决,即11003.7990万股股份未计入该项有效表决票总数。
参加表决的有效表决票总数为6.4159万股,同意票为6.4159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3、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及其所属企业提供信息服务
1位关联法人股东回避表决,即11003.7990万股股份未计入该项有效表决票总数。
参加表决的有效表决票总数为6.4159万股,同意票为6.4159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4、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
1位关联法人股东回避表决,即11003.7990万股股份未计入该项有效表决票总数。
参加表决的有效表决票总数为6.4159万股,同意票为6.4159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十一)同意《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审计工作的议案》。
同意票为11010.2149万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联盛律师事务所李世建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合法有效。
有关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详细内容可查阅刊登在2010年3月13日、2010年4月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10-01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10-012】,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编号:临2010-020】。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已于2010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敬请查阅。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68 股票简称:国电南自 编号:临2010-024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
《投资建设“国电南自智能电力设备(扬州)
产业园”项目》框架性意向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智能电网是实现我国能源战略布局的重要手段、能源产业链的重要环节和国家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未来电网的发展趋势。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公司于2010年4月18日与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就公司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投资,做大做强智能电网的业务签署“投资建设《国电南自智能电力设备(扬州)产业园”项目》框架性意向协议。该框架性意向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拟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设立公司,建设国电南自智能电力设备(扬州)产业园项目,产业园拟将从事智能电力设备相关产品的生产。园区项目总投资初步预计为20亿元人民币。
二、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意根据该项目需要,有偿出让约500亩土地(“七通一平”)给国电南自新设公司使用,使用年限50年。
三、为支持鼓励新设公司的发展,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意在该公司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两免三减半,并协助该公司争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以获得15%的所得税税率。
上述框架性意向协议的签署,仅确定双方合作意向,扬州开发区智能电网园区尚在规划中,国电南自还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因此,该投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对上述框架性意向协议内容进展实施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4月22日
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