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葛培健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王天平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储怡 |
公司负责人葛培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天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储怡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1,699,146,663.55 | 11,443,827,216.91 | 2.23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2,244,344,007.68 | 2,234,620,064.34 | 0.4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6.4865 | 6.4584 | 0.44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24,000,796.33 | -48.37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6474 | -48.37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213,517.05 | 5,213,517.05 | -69.4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51 | 0.0151 | -69.4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96 | 0.0096 | -77.7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51 | 0.0151 | -69.4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23 | 0.23 | 减少0.57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15 | 0.15 | 减少0.56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396,139.03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39,852.0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85.96 |
所得税影响额 | -536,156.94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63.09 |
合计 | 1,900,556.96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78,594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78,342,466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海浦东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20,3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海张桥经济发展总公司 | 9,669,863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好杰 | 3,3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海同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2,886,301 | 人民币普通股 |
谢志强 | 1,7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朱军 | 1,3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特许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999,888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 973,133 | 人民币普通股 |
郭洪程 | 622,205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 产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变动原因 |
货币资金 | 272,798,813.27 | 464,673,848.26 | -191,875,034.99 | -41.29% | 减少主要是购买材料和支付工程款增加所致 |
预付款项 | 6,343,852.76 | 13,931,554.31 | -7,587,701.55 | -54.46% | 收到货物及发票冲回预付款项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变动原因 |
应交税费 | 66,788,534.20 | 110,827,341.76 | -44,038,807.56 | -39.74% | 缴纳税金减少 |
长期借款 | 757,860,000.00 | 457,860,000.00 | 300,000,000.00 | 65.52% | 控股子公司北通公司增加银团贷款所致 |
应付债券 | 500,000,000.00 | - | 500,000,000.00 | - | 为公司一季度发行的短期融资券 |
项 目 | 本年累计数 | 上年同期数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变动原因 |
财务费用 | 20,810,777.18 | 5,642,068.15 | 15,168,709.03 | 268.85% | 主要是控股子公司北通公司机场北通道项目竣工,其所借款项自3月份始开始费用化 |
净利润 | 763,681.70 | 17,204,095.20 | -16,440,413.51 | -95.56% | 净利润减少一方面是主营收入减少导致主营利润下降,另一方面是财务费用增加所致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213,517.05 | 17,036,332.15 | -11,822,815.10 | -69.40% | 减少一方面是主营收入减少导致主营利润下降,另一方面是财务费用增加所致 |
少数股东损益 | -4,449,835.35 | 167,763.05 | -4,617,598.40 | -2752.45% | 主要是控股子公司北通公司机场北通道项目竣工,其所借款项自3月份始开始费用化导致一季度亏损金额较大 |
基本每股收益 | 0.0151 | 0.0492 | -0.0342 | -69.40% | 基本每股收益减少一方面是主营收入减少导致主营利润下降,另一方面是财务费用增加所致 |
现金流量表项目 | 本年数 | 上年同期数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变动原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4,000,796.33 | -150,971,361.70 | -73,029,434.6300 | -48.37% | 减少主要是购买材料和支付工程款增加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本报告期内,公司变更2009年度审计机构,聘请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我公司提供2009年年度报告审计等服务。该事项已经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并已于2010年1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 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银企合作协议书,其中涉及公司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贰拾亿元,并授权公司经营层进行具体事宜操作,有效期为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壹年。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并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还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关联交易事项已于2010年3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3) 本报告期内,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认定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被认定当年起三年内,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该事项已于2010年3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4) 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上海北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增资的事宜。该关联交易于2009年8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截至本报告期末,资金已全部到位。我公司本次向上海北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增资金额为人民币3.96亿元。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四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拟以2009年末总股本34,6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共分配红利44,980,000元。董事会决议已于2010年3月1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目前该分红方案还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葛培健
201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0-011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0年4月21日在上海林克司高尔夫乡村俱乐部会所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葛培健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全票通过了如下议案:
1、《董事长任期工作报告》
2、《总经理任期工作报告》
3、《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4、《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浦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浦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50,000万元融资(包括借款、理财计划、保理等)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
5、《关于向民生银行融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民生银行浦东支行融资4,200万元,融资方式包含但不限于借款、票据、保贴和信托等,期限不超过一年。
6、《关于2010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请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2010年度报告审计等服务,费用为32万元。
7、《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浦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对控股子公司上海浦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兴公司”)新增资本,浦兴公司各股东方拟认缴出资及具体出资方式如下:
(1)本公司拟认缴出资137,137,502.52元,具体出资方式为:以本公司持有的嘉兴浦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嘉公司”)71.43%的股权以及安徽普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安公司”)90% 的股权合计评估作价出资约8,375万及现金出资约11,200万元。增资后,公司对浦兴公司的持股比例为86.82%。
(2)上海方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方天”)拟认缴出资9,299,697.48元,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约1,330万元。增资后,上海方天对浦兴公司的持股比例约为6%。
(3)上海胜贤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胜贤”,与上海方天为同一控制人)拟认缴出资1,770,000元,出资方式为:拟以其持有的普安公司10%股权评估作价出资约237万元及现金出资约16万元。增资后,上海胜贤对浦兴公司的持股比例约为0.59%。
(4)浙江宏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宏达”)拟认缴出资19,770,000元,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约2,827万元。增资完成后,浙江宏达持股比例约为6.59%。
8、《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如下(简历见附件):
董事候选人:葛培健、张毅、罗芳艳、张延红、高国武、吴建国
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柏龄、吕红兵、俞铁成
独立董事同意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9、《关于设立采购招标中心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等事宜的议案》。
上述第4、6、8项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决议。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1: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葛培健,男,1957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共青团上海市委青工部部长、常委,浦东新区财政税务局办公室副主任,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上海浦东新区国资办(体改办)产权管理处处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裁。
(2)张毅,男,1961年出生,本科,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川沙县建筑工程公司副经理,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技术部经理,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3)罗芳艳,女,1974年出生,博士,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浦东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建设发展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4)张延红,女,1970年出生,本科,高级会计师。曾任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金融财务部经理助理,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金融财务部总经理助理。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助理。
(5)高国武,男,1968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交通部注册监理工程师。曾任上海城市建设学院团委副书记,同济大学交通运输学院团委书记,同济大学交通运输学院研究生党总支副书记。现任公司监事,上海同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同济大学产业管理办公室主任。
(6)吴建国,男,1953年出生,大专。曾任上海沪东锻造厂厂长,上海通汇汽车维修零部件配送中心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现任公司董事、上海金桥经济发展总公司总经理。
(7)李柏龄,男,1954年出生,本科,教授、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上海华大会计师事务所所长、主任会计师,上海白猫(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上海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财务融资部总监,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8)吕红兵,男,1966年出生,法学硕士,高级律师。曾任华东政法学院经济法系教师,上海万国证券公司法律顾问室负责人,上海市万国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首席执行合伙人。
(9)俞铁成,男,1975年出生,经济学硕士,中国资深企业并购重组专家。曾任上海亚商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并购部经理,上海保银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景丰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道杰投资有限公司总裁,上海天道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华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附件2: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李柏龄、吕红兵、俞铁成为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包括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1日
附件3: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李柏龄、吕红兵、俞铁成,作为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李柏龄、吕红兵、俞铁成
2010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0-012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4月21日在上海林克司高尔夫乡村俱乐部会所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4名。监事高国武因公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监事顾六明代为行使监事职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向阳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形式全票通过以下议案:
1、《董事长任期工作报告》;
2、《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3、《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同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如下(简历见附件):
监事候选人:王向阳、丁斌汇、马成
本议案还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决议。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1)王向阳,男,1966年出生,博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审计室主任(兼),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2)丁斌汇,男,1964年出生,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上海协通集团总会计师,上海陆家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3)马成,男,1970年出生,大学,工程师。曾任张桥工业区项目经理,上海张桥经济发展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上海金桥经济发展总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编号:公告临2010-013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09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等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等事宜的议案》,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经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议,拟在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下列临时提案:
1、《关于2010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的议案》;
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浦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4、《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上海世博会开幕和“五一”期间放假安排的通知》安排,2010年5月4日为休假日,为方便股东进行股东大会前的登记工作,拟将股东大会股东登记日由2010年5月4日变更为2010年5月5日。同时,股东登记地点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971号钱江大厦一楼大厅”变更为“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近江苏路)165弄29号4楼”。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编号:临2010-014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浦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浦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50,000万元;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将为其担保50,000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51,020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母公司拟为上海浦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浦兴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50,000万元融资(包括借款、理财计划、保理等)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浦兴公司成立于2002年5月,注册资金为13,202.28万元,其中: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占93.41%的股份,上海方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占6.59%的股份。公司经营范围为基础设施投资、投资咨询等。
截至2010年3月31日, 浦兴公司总资产为49,80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4,535万元,非流动资产为45,265万元;负债合计31,778万元,其中:长期借款5,786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8,02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3.81%。2010年一季度,浦兴公司实现税后利润117.98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的金额:不超过RMB50,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
是否有反担保:无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浦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浦兴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1,020万元,无其他对外担保及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