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童来明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黄阳旭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黄群珍 |
公司负责人童来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阳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群珍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870,869,057.21 | 1,008,743,490.63 | -13.67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673,207,218.37 | 665,427,926.59 | 1.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3.06003 | 3.02467 | 1.17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81,655,771.23 | 不适用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37116 | 不适用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779,291.78 | 7,779,291.78 | 不适用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54 | 0.0354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54 | 0.0354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54 | 0.0354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6 | 1.16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8 | 1.08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2,746.48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34,539.05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32,199.07 |
所得税影响额 | -98,098.75 |
合计 | 555,892.89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4,347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广东粤财投资有限公司 | 33,128,000 | 人民币普通股33,128,000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亚实业有限公司 | 22,150,134 | 人民币普通股22,150,134 |
广东粤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4,0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4,040,000 |
广州润华置业有限公司 | 4,0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4,040,000 |
浩正集团有限公司 | 2,687,800 | 人民币普通股2,687,800 |
马志坚 | 1,423,200 | 人民币普通股1,423,200 |
黄成达 | 1,346,000 | 人民币普通股1,346,000 |
姚雪莉 | 979,990 | 人民币普通股979,990 |
刘玉贤 | 751,300 | 人民币普通股751,300 |
洋浦宝科咨询有限公司 | 701,365 | 人民币普通股701,365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09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物资开发投资总公司承诺,其所认购公司股份自公司该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不委托他人管理、不由公司购回;履行情况为:按承诺履行。
2009 年 11 月 23 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物资开发投资总公司(以下简称:中物投)做出承诺:如湛江冠龙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龙纸业)形成持续盈利能力,满足注入公司的条件,在公司 200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中物投即启动将冠龙纸业注入公司的各项工作,争取在 12 个月或更短时间内完成,以彻底解决现存关联交易问题。履行情况为:中物投正在研究制定将冠龙纸业注入公司的方案,将结合实际选择实施时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2009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每10股派现金0.3元(含税)尚未实施;本报告期不分配不转增。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童来明
2010年4月23日
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