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董事的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祁瑞清 | 董事 | 公务外出 | 任小坤 |
徐勇 | 董事 | 公务外出 | 袁世胖 |
陈永生 | 董事 | 公务外出 | 程国勋 |
王正斌 | 独立董事 | 公务外出 | 赵永怀 |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程国勋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任小坤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李洪保 |
公司负责人程国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小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洪保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037,238,635.80 | 1,075,012,022.65 | -3.51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334,455,331.14 | 328,288,558.94 | 1.8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22 | 1.20 | 1.67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505,618.01 | 147.17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2 | 166.67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764,597.18 | 4,764,597.18 | -52.3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02 | -71.4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02 | -66.6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02 | -71.4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4 | 1.44 | 减少1.74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4 | 1.44 | 减少1.74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671.00 | 处置非流动资产收益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416.70 | 铁路运费滞纳金 |
合计 | -8,745.70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2,492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青海省金星矿业有限公司 | 41,938,670 | 人民币普通股 |
青海省电力公司 | 30,105,309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 5,378,864 | 人民币普通股 |
吴军 | 719,470 | 人民币普通股 |
董伟 | 51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章忠兴 | 447,457 | 人民币普通股 |
钟惠平 | 4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深圳市瑞银资讯有限公司 | 393,952 | 人民币普通股 |
孙阳 | 383,060 | 人民币普通股 |
刘东辉 | 3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备考报表的净利润相比下降52.36%,主要原因是:公司以及子公司西海煤炭成本较上年同期有所上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备考报表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比增加147.17%,主要原因是:子公司西海煤炭加大货款清欠力度,回收货款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青海投资集团以承接公司短期债务的方式购买公司目前闲置的天青石选矿厂资产事宜。2009年10月22日,公司与青海投资集团就天青石选矿厂资产办理了资产交接手续。2010年1月29日,上述资产涉及的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办理完毕。截至目前,上述资产涉及的房屋建筑物过户手续仍在办理中。
(2)公司与青海民生工贸有限公司诉讼事宜,目前仍处于诉讼期。
以上情况的详细内容详见2009年12月16日以及2010年3月19日的《上海证券报》。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青海省金星矿业有限公司、青海省电力公司严格履行股权分置改革法定承诺。
(2)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正常履行发行时所作承诺:认购的本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09年度,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后,新增了煤炭的生产与销售业务,通过煤炭业务的注入,公司盈利能力得以提高,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扭亏为盈。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2009年4月7日召开的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确定了公司现金分红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程国勋
2010年4月22日
股票代码:600714 股票简称:ST金瑞 编号:临2010-011号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2010年4月22日(星期四)上午9时
2、会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3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程国勋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所持股份为194,894,0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28%。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三、提案审议情况及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94,894,0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94,894,0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94,894,0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94,894,0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36,295,790.1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2,297,122.2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34,223,536.51元,本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56,520,658.7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09年度不分红送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194,894,0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聘请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表决结果:同意194,894,0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194,894,0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八)审议并通过了《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194,894,0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九)审议并通过了《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194,894,0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94,894,0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194,894,0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上述第(七)、(八)、(九)、(十)、(十一)项议案的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树人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丁永宁、王存良先生
结论性意见:金瑞矿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树人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简称:ST 金瑞 证券代码:600714 公告编号:临2010-012号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七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0年4月12日以亲自或传真、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4月22日上午11时,在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3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7名,董事陈永生先生、副董事长徐勇先生、独立董事王正斌先生因公务未亲自参加会议,分别书面授权委托董事长程国勋先生、董事袁世胖先生、独立董事赵永怀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祁瑞清先生因赴玉树灾区救灾,委托董事任小坤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程国勋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