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董事的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吴一坚 | 董事长 | 委托 | 孙圣明 |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吴一坚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张梅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李琴 |
公司负责人吴一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琴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359,681,472.40 | 1,375,706,568.62 | -1.16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673,731,179.78 | 688,984,345.80 | -2.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2068 | 2.2568 | -2.21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8,284,474.75 | -127.96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271 | -127.96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5,961,991.61 | -15,961,991.61 | -8.1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23 | -0.0523 | -8.1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44 | -0.0544 | -6.7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523 | -0.0523 | -8.1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37 | -2.37 | 减少8.17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46 | -2.46 | 减少6.68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87,000.0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50,000.00 |
合计 | 637,000.00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34,837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金花投资有限公司 | 93,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北京对外经贸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3,552,598 | 人民币普通股 |
梁瑞芝 | 2,685,145 | 人民币普通股 |
缪国庆 | 1,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胡兰平 | 1,575,797 | 人民币普通股 |
吕红 | 1,205,351 | 人民币普通股 |
北京市金正资产投资经营公司 | 1,152,173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海紫澜门投资有限公司 | 1,1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陈少华 | 1,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贝秋荣 | 9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货币资金较年初数减少28.92%,为支付当期供应商货款所致。
应收票据较年初数减少39.73%,为应收票据解付或将应收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
应收账款较年初数减少31.94%,为回款增加所致。
预收款项较年初数减少61.70%,为当期确认为收入所致。
应交税费较年初数减少29.25%,为当期缴纳税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1、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经200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了《关于资产置换的议案》。公司与西安康宏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金花投资有限公司通过三方协议的方式进行资产置换,置入资产为西安康宏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持有的世纪金花股份有限公司3538.30万股股份,置出资产为公司14839.12万元人民币的应收款项,公司将置出资产转让给金花投资有限公司,由金花投资有限公司向西安康宏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支付上述股份转让对价。针对本次资产置换金花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在公司资产置换经股东大会批准完成后18个月内,金花投资有限公司将以付现方式受让或协助公司向第三方转让公司持有的世纪金花股份有限公司3538.30万股股份,受让价格不低于14839.12万元。
2、经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股东金花投资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金花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金花大酒店")股权抵偿占用公司资金,同时公司与金花投资签署了《委托经营协议》("协议"),约定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公司委托金花投资有限公司经营金花大酒店两年,在委托经营期间,每一会计年度金花大酒店实现盈利时,则利润全部归金花大酒店所有;若发生亏损时,亏损额全部由金花投资有限公司补足。鉴于上述协议约定的委托经营期已于2008年5月到期,同时经预测,金花大酒店2008年仍将亏损,为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确保公司经营业绩不受影响,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并经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继续委托金花投资有限公司经营金花大酒店,委托经营期两年,至2010年5月,在委托经营期间,每一会计年度金花大酒店实现盈利时,则利润全部归金花大酒店所有;若发生亏损时,亏损额全部由金花投资有限公司补足。
截至本报告期期末,金花投资有限公司应弥补2008年度亏损余额774.20万元、2009年亏损余额1475.89万元,合计应弥补金额为2250.09万元。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况。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一坚
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