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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0-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董事长毛剑宏、总经理寿德生、总会计师胡森健及财务部经理杨晓东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15,916,780,870.4016,430,629,347.62-3.1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9,304,079,703.179,508,311,850.94-2.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4.62894.7305-2.15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87,304,939.14-44.7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0932-44.75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8,270,970.5038,270,970.50635.7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900.0190627.7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910.0191716.1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1900.0190627.7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40690.4069增加0.4994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40760.4076增加0.4887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37,075.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031,656.2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255,456.21
    小 计-86,724.95
    减:所得税影响额(所得税减少以“-”表示)-21,681.2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27.98
    合 计-65,015.73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86,790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NAITO SECURITIES CO., LTD7,136,674.00境内上市外资股
    SHENYIN WANGUO NOMINEES (H.K.) LTD5,753,442.00境内上市外资股
    TOYO SECURITIES ASIA LTD. A/C CLIENT5,292,235.00境内上市外资股
    蒋荣方5,182,929.00境内上市外资股
    CREDIT SUISSE AG ZURICH BRANCH2,608,000.00境内上市外资股
    DBS VICKERS (HONG KONG) LTD A/C CLIENT2,247,700.00境内上市外资股
    CALIFORNIA PUBLIC EMPLOYEES RETIREMENT SYSTEM1,890,702.00境内上市外资股
    AIZAWA SECURITIES CO.,LTD.1,883,600.00境内上市外资股
    费步青1,858,890.00境内上市外资股
    CITIBANK NA H.K. S/A GOLDMAN SACHS INTERNATIONAL1,856,000.00境内上市外资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数期初数变动幅度(%)变动原因说明
    应收票据1,060,000.004,870,001.00-78.23主要系萧山发电厂应收供热款减少所致
    在建工程32,520,700.7310,876,769.99198.99主要系公司在建的技改大修工程增加所致
    应付票据230,000,000.00100,000,000.00130.00主要系期末采用票据支付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的煤料款增加所致
    应付帐款242,571,990.66374,054,006.10-35.15主要系应付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的燃煤款减少所致
    应交税费30,703,372.8799,887,731.43-69.26主要系期末应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较期初减少所致
    应付利息4,341,016.257,535,055.95-42.39主要系期末计提的借款利息较期初减少所致
    项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幅度(%)变动原因说明
    营业税金及附加6,226,459.3810,060,359.65-38.11主要系本期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财务费用58,987,172.5789,137,795.42-33.82主要系本期借款利息支出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营业利润40,492,405.07-2,548,996.061,688.56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利润总额39,370,329.30-4,608,902.88954.2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3,443,268.00-109,443,315.07-95.03主要系本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每连续三年至少应采取一次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且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股利应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具体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未来资本支出计划进行拟定,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经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境内会计师审定后的2009年度母公司税后净利润371,954,711.35元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7,195,471.14元,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现金股利共计人民币201,000,000.00元。公司将在股东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予以实施。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毛剑宏

    2010年4月24日

    证券简称:东电B 证券代码:900949 编号:临2010-009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决议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0年4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5名,实到董事15名。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毛剑宏召集。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及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决议:同意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建立<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份管理规则>的议案》;

    决议:同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份管理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份管理规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0年度台州发电厂关停机组电量替发的议案》

    在关联董事毛剑宏、张谦、曹路、王莉娜回避表决的情况下,董事会形成如下决议:

    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2010年度浙江省统调电厂发电计划的通知》(浙经信电力[2009]468号)和《浙江省小火电关停机组保留发电计划指标替代发电管理办法》(浙经贸电力[2007]435号),为落实台州发电厂关停机组2010年度保留发电计划指标,同意公司与浙江浙能北仑发电有限公司、浙江浙能乐清发电有限公司、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浙江浙能嘉兴发电有限公司、浙江浙能兰溪发电有限公司、浙江浙能长兴发电有限公司签署《2010年度台电关停机组替代发电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关联交易概述

    台州发电厂#2、#3、#4、#5机组(以下简称“台电关停机组”)已于2009年9月实施关停(详见公司2009年9月2日公告)。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关停小火电机组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7]32号),关停统调机组可保留3年发电计划指标。

    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2010年度浙江省统调电厂发电计划的通知》(浙经信电力[2009]468号),台电关停机组2010年替代发电指标为27亿千瓦时。按照《浙江省小火电关停机组保留发电计划指标替代发电管理办法》(浙经贸电力[2007]435号)的规定,替代发电上网电量按保留发电计划指标电量扣除10%平均厂用电率计算,台电关停机组2010年替代发电指标折算成上网电量为24.3亿千瓦时。

    同时,根据《浙江省小火电关停机组保留发电计划指标替代发电管理办法》(浙经贸电力[2007]435号),替代发电的先后序列为:优先安排同一电厂内部替代发电,其次安排同一集团不同发电企业之间协议替代发电。替代发电的对象应是亚临界及以上的燃煤脱硫机组。

    按照上述规定,经综合考虑电力负荷、机组检修等因素,并经浙江省电力公司同意,台州发电厂#7、#8、#9、#10机组优先替发上网电量8.47亿千瓦时,其余15.83亿上网电量由浙江浙能北仑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北仑”)、浙江浙能乐清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乐清”)、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温州”)、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嘉华”)、浙江浙能嘉兴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嘉兴”)、浙江浙能兰溪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兰溪”)和浙江浙能长兴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长兴”)等七家企业(以下统称“替代发电企业”)替发,公司与替代发电企业签署《2010年度台电关停机组替代发电协议》。

    鉴于公司与替代发电企业均受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实质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替代发电企业签署《2010年度台电关停机组替代发电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2、关联方及关联方关系

    (1)关联方介绍

    替代发电企业经营范围注册资本(万元)2009年末资产总额(万元)第一大股东及持股比例
    浙能北仑火力发电机组电力电量的生产、销售及相关产业的投资开发230,000462,280.91浙江省电力开发有限公司51%
    浙能乐清浙江浙能乐清发电工程项目的开发建设;电力电量的生产(火力发电);火力发电副产品的综合利用162,400870,731.00浙能集团51%
    浙能温州电力电量的生产和上网销售及相关派生产业和辅业59,700264,155.46浙江省电力开发有限公司66.98%
    浙能嘉华电力电量的生产和上网销售及相关派生产业和辅业242,519806,803.16浙江省电力开发有限公司53%
    浙能嘉兴主营火力发电;设备检修、建筑安装、燃料供应、三废利用、码头中转、教育培训、生活服务84,370167,548.41浙江省电力开发有限公司70%
    浙能兰溪开发、建设、营运浙江浙能兰溪发电厂项目;生产电力电量并上网销售及其他派生产业179,550755,760.30浙能集团72%
    浙能长兴电力电量的生产和上网销售及相关派生产业和辅业109,600375,418.45公司65%

    (2)关联方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为浙江省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浙江省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为浙能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故公司与替代发电企业均受浙能集团实质控制。

    3、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根据《2010年度台电关停机组替代发电协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替发上网电量

    替代发电企业的全年替发上网电量分别为:浙能北仑3.47亿千瓦时、浙能乐清3.2071亿千瓦时、浙能温州0.9767亿千瓦时、浙能嘉华3.9072亿千瓦时、浙能嘉兴0.9767亿千瓦时、浙能兰溪2.1666亿千瓦时、浙能长兴1.1256亿千瓦时。

    (2)替代发电价格

    替代发电企业的基准替代发电价格(含税)分别为:浙能长兴350元/千千瓦时,浙能兰溪340元/千千瓦时,浙能乐清、浙能嘉华、浙能北仑为320元/千千瓦时,浙能嘉兴和浙能温州为330元/千千瓦时。

    为规避由于电煤价格波动对双方利益造成的风险,当秦皇岛市场煤(5500大卡/千克)平仓含税价格最低价格变动超过基准价(以秦皇岛煤炭网发布的5500大卡/千克山西优混,市场煤平仓含税最低价格720元/吨作为基准价)10%时,相应变动替代发电价格10元/千千瓦时。

    (3)差额电费补偿

    替代发电企业应按月向公司补偿差额电费。月度差额电费=当月实际替代上网电量×(浙江省物价局批复的台电关停机组替代上网电量的上网电价-替代发电价格)。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发电厂关停小火电机组2010年度发电量指标转让价格的复函》(浙价资[2010]81号),台电关停机组2010年替代上网电量的上网电价为468.9元/千千瓦时(含税)。

    4、关联交易的影响

    经测算,如不考虑替代发电价格因煤价变动而做调整的情况,2010年台电关停机组平均每千千瓦时的补偿差价为142.8元,预计公司共计可获得差额电费收入约2.26 亿元(含税,不包括台州发电厂内部替代发电)。

    5、独立董事意见

    (1)台州发电厂#2、#3、#4、#5机组已于2009年9月实施关停,为落实上述机组2010年度保留发电计划指标,根据《浙江省小火电关停机组保留发电计划指标替代发电管理办法》,在台州发电厂内部优先替代发电后,其他由浙能集团系统内发电企业协议替代发电,符合政策的规定。

    (2)关联交易价格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平合理。

    (3)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4日

      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