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0-014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0 年4 月13 日通过传真及电话方式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10 年4 月23 日下午13:30 在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 人,实到董事8人。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徐冠巨、徐观宝、应天根、吴建华、杨万清、朱国英、史习民、李伯耿。独立董事何圣东先生因出差在外未能参加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李伯耿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徐冠巨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0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相关会计准则及《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及损失处理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2009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净额为4,349,975.28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09年度坏帐核销的议案》
公司2009年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了清理,将其中因客户单位破产、改制、账龄过长等原因造成的,确实已无望收回的应收账款2,929,179.85元作为坏账核销处理。上述款项期初已预提了部分坏账准备,对公司当期损益影响不大。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计提销售业务费的议案》
为充分调动广大销售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年度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母公司和化学品公司在销售业务费的列支上应报销的费用走报销程序,其余奖金部分在扣除报销费用后采取总体按一定比例计提方式,其中母公司按总体5%计提,化学品公司按总体3%计提。另外佛山市传化富联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泰兴市锦鸡染料有限公司按照权责发生制以实际发生额列支。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09年,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857,218,780.89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0.73%。实现利润总额217,631,799.02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90.42%;净利润140,893,880.23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88.9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2009年度报告及摘要”。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公司200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02,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届满,同意推荐徐冠巨先生、徐观宝先生、应天根先生、吴建华先生、杨万清先生、傅幼林先生、何圣东先生、李伯耿先生、史习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何圣东先生、李伯耿先生、史习民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该议案尚须经过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对每位董事候选人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才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网站。
1、徐冠巨先生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徐观宝先生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应天根先生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吴建华先生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5、杨万清先生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6、傅幼林先生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7、何圣东先生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8、李伯耿先生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9、史习民先生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审议该项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徐冠巨、徐观宝、应天根、吴建华进行了回避表决。此项关联交易通过沟通已事先获得本公司独立董事史习民先生、李伯耿先生、何圣东先生的认可。
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未来一年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计划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6亿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1年,自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为本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1、筹建化工研究院,将上海研发中心划入该部门,化工研究院主要负责开展公司基础性、前瞻性项目的研究及新领域的研究探索工作,负责与外部科研机构的技术合作。
2、取消物流服务部,增设物流部。主要负责公司产品配送、物流优化等工作。
3、成立投资发展部,主要负责编制公司中长期投资开发规划及投资开发项目的可行性论证、立项和申报工作等工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2009年度资金占用核查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六、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董事会关于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十八、审议通过了《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内幕信息管理制度”。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第一项、第六项至第十二项议案尚须经过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7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冠巨先生:中国国籍,1961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在杭州万向节厂工作,现任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常委、浙江省工商业联合会会长,本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持有公司股份31,782,563股,与公司股东徐观宝先生为兄弟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徐观宝先生:中国国籍,1957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曾在萧山宁围初中任教,现任本公司董事,传化集团副董事长。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持有公司股份18,315,377股,与公司股东徐冠巨先生为兄弟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应天根先生:中国国籍,1961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曾在浙江萧山红山农场工作,1994年至2006年11月在本公司工作,历任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2006年12月起任传化集团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吴建华先生:中国国籍,1965年出生,高分子化学专业硕士,高级经济师,曾就职于建德二轻工业总公司、万向集团公司。1997年进入传化集团工作,历任传化集团员工、办公室主任、技术中心主任、发展部经理、投资发展部部长、副总裁兼发展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传化华洋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泰兴市锦鸡染料有限公司董事。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杨万清先生:中国国籍,1973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1996年进入本公司工作,曾任财务部主办会计、财务部副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泰兴市锦鸡染料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傅幼林先生:中国国籍,1967年出生,大专学历,曾在萧山汽车修理厂工作,1989年至今在本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何圣东先生,男,中国国籍,1961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工商管理教研部主任,企业与市场研究所所长,长三角民营经济研究会专家。本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伯耿先生:中国国籍,1958年出生,博士,教授,长江学者。曾任浙江大学化工系主任、高分子科学与工程研究所所长、化学工程研究所所长。现任浙江大学工学部主任、化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浙江大学)主任,中国化工学会化学工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浙江省化工学会理事长、巨化股份、鑫富药业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史习民先生:中国国籍,1960年出生,管理学博士,教授,曾任安徽财贸学院教师。1987年至今在浙江财经学院工作,历任会计系副主任、会计学院副院长、科研处副处长,现任研究生部主任,浙江省政协委员,民革浙江省委常委,久立特材、京新药业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0-015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0年4月23日下午15:00在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益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一、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报告及摘要》。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5、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推荐赵益明先生、朱春燕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的监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1)赵益明先生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朱春燕女士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1、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09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的议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续聘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程序合法,符合实际。
2、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09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2009年坏帐核销的议案》、《关于2010年度计提销售业务费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程序合法,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
3、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治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董事会及关联董事违反诚信原则,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实际,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的利益。
三、监事会独立意见
1、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治理细则》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对公司的日常管理、重大决策、信息披露以及高管人员执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经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以上工作中能够依法规范运作,重大决策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2009年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资金等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09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资金等情况;高管人员执行职务时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监事会在检查了公司相关的财务情况后,认为:财务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现状,未发现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现象发生。
2、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及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计划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特此公告。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4月27日
附件: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赵益明先生,男,中国国籍,1957年出生,大专学历,1976 年4 月参加工作。历任萧山玻纤设备厂供销科长、副厂长、厂长,萧山浦阳法律事务所主任,杭州传化日用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杭州传化花王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朱春燕先生,中国国籍,1978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2000年7月进入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市筹备办工作。2003.1.14—2004.2.28任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主管;2004.2.28—2006.8.15任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副经理;2006.8.15至今任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投资部副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0-016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故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0年5月18日(星期二)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传化集团会议室。
三、会议议题:
1、 议案一:公司200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议案二:公司200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议案三:公司200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议案四:公司2009 年度报告及摘要
5、 议案五:公司200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议案六: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7、 议案七: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8、 议案八: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 议案九: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0、议案十:关于续聘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四、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2010年5月11日下午3: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登记时自然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0年5月1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311215。
4、联系电话:0571-82872991、0571-82871858(传真)。
5、联系人:金燕小姐、章八一先生。
六、其他事项: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通知。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7日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0年5月11日下午3:00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或本人)持有传化股份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股东帐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或本人)(证券帐号: ),持有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 股,现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公司(或本人)出席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并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所列议案进行投票。如无指示,则由代理人酌情决定投票。
| 表决事项 | 同意 | 弃权 | 反对 |
| 议案一:公司200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议案二:公司200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议案三:公司200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议案四:公司2009 年度报告及摘要 | |||
| 议案五:公司200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议案八: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议案九: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议案十:关于续聘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议案六 | 候选人姓名 | 投票数(票) | 委托人投票总数(票) |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徐冠巨 | ||
| 徐观宝 | |||
| 应天根 | |||
| 吴建华 | |||
| 杨万清 | |||
| 傅幼林 | |||
| 何圣东 | |||
| 李伯耿 | |||
| 史习民 | |||
| 议案七 | 候选人姓名 | 投票数(票) | 委托人投票总数(票) |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赵益明 | ||
| 朱春燕 |
注:1、如欲对议案一至十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填上“√”;如欲对上述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填上“√”;如欲对上述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填上“√”;
2、议案六《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和议案七《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每位股东拥有选举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总数为X*9,每位股东拥有选举监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总数为X*2(X 指截止2010 年5月11日收盘后,股东账户中的传化股份股数),股东应当以所拥有的选举票总数为限进行投票。
法人股东盖章: 自然人股东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0-017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0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关联交易类别 | 按产品或劳务细分 | 关联人 | 预计总金额(万元) | 上年实际发生的总金额(万元) |
| 采购原材料、 商品 | 荧光增白剂、稳定剂等 | 浙江传化华洋化工有限公司 | 2000 | 1395 |
| 化工原料 | 浙江传化进出口有限公司 | 3000 | 1497 | |
| 八甲基环四硅氧烷、裂解物、六甲基二硅氧烷等 |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000 | 3458 | |
| 销售 | 化工原料 | 浙江传化进出口有限公司 | 3000 | 222 |
注: 2009年纺织行业复苏,公司部分产品产能不够,无法满足浙江传化进出口公司的需求,2010年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设备进行技改,提高部分产品的产能,故预计2010将于浙江传化进出口公司产生预计销售3000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浙江传化华洋化工有限公司(下称“华洋化工”):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建华
企业住所: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
经营范围:荧光增白剂、中间体、造纸助剂、塑料助剂的生产、销售等。
2009年度总资产24,494.29万元,净资产9,404.7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0,494.49万元,净利润2,010.95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2)浙江传化进出口有限公司(下称“进出口公司”)
注册资本:5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观宝
企业住所:杭州钱江二桥萧山出口处浙江传化物流基地
经营范围:化工原料进出口、销售。
2009年度总资产5,797.42万元,净资产1,408.6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9,229.40元,净利润-547.80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3)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安化工”):
注册资本: 30872.03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伟
企业住所:浙江省建德市新安江大桥路93号
经营范围:化工原料及产品、化工机械、农药、化肥、包装物的制造和经营,本企业自产的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农药及其中间体的出口业务,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等商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开展“三来一补”业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咨询、修理服务,汽车运输业务,化工、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设备及机组的维修、保养(限分支机构经营)。
2009年度总资产569,406.36万元,净资产394,876.5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84,982.76万元,净利润29,468.68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洋化工、进出口公司、新安化工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传化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因此本公司与华洋化工、进出口公司、新安化工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于2009年4月17日与华洋化工签署了为期三年的《原材料采购协议》,协议文本中规定了双方的定价原则,即:
(1)定价以供货方在同等条件下向非关联客户的供货价格为依据。
(2)如遇市场价格发生大幅度变动,本公司及华洋化工均可提出要求,并以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最终结算价格。华洋化工承诺,提供与本公司的货物价格不得高于其提供给第三方同样货物的价格。
(3)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若双方不书面提出异议,本协议自动延续至公司权力机构确定新的原材料供应商之日。
2、公司于2009年4月17日与进出口公司签署了为期三年的《原材料采购协议》,协议文本中规定了双方的定价原则,即:
(1)定价以供货方在同等条件下向非关联客户的供货价格为依据。
(2)如遇市场价格发生大幅度变动,本公司及进出口公司均可提出要求,并以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最终结算价格。进出口公司承诺,提供与本公司的货物价格不得高于其提供给第三方同样货物的价格。
(3)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若双方不书面提出异议,本协议自动延续至公司权力机构确定新的原材料供应商之日。
3、公司(甲方)与新安化工(乙方)于2010年3月24日签署了为期一年的《原材料采购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货物价格:定价依据,以供货方在同等条件下向非关联客户的供货价格为依据。如遇市场价格发生大幅度变动,甲、乙双方均可提出要求,并以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最终结算价格。乙方承诺,提供与甲方的货物价格应与其在同等条件下提供给第三方同样货物的价格一致。
(2)货款支付:一般情况下,甲方本月采购的货物所应支付的货款应在当月底付清。货款结算方式:在协议规定的付款期限内办理现汇付款或银行承兑汇票。
(3)有效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若双方不书面提出异议,本协议自动延续至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履行内部决策程序之日。
(4)成立及生效: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履行内部决策程序之日起生效。
4、公司与进出口公司由于临时调剂而产生的销售化工原料,将根据具体调剂情况每笔签定销售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华洋化工生产的荧光增白剂、稳定剂为公司产品的原材料,华洋化工是该类原材料的供应商之一,公司综合价格、质量、供货等众多方面因素,每年会不定量向华洋化工采购部分增白剂、稳定剂原料。华洋化工是国内生产增白剂原料的龙头企业,产品质量稳定、运输条件便利,公司选择与其合作是从其产品质量、价格、运输成本等各方面考虑的结果。
2、公司在生产过程中需要购买各项原辅材料,由于日常生产、销售的变化,个别化工原料会出现临时供应短缺的情况,如果不能迅速采购到所需原料,会影响公司产品的正常发货。进出口公司为专营各类化工原料进出口、销售的公司,对各类化工原料均有一定数量的储备,其在日常经销化工原料时,也会出现临时短缺的情况。公司与进出口公司在出现个别化工原料临时短缺的情况时,会互相进行少量原料的临时调剂,以确保生产经营的稳定顺利以及产品的及时发货。
3、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化学原料产品中有八甲基环四硅氧烷、裂解物、六甲基二硅氧烷等化学原料,属于有机硅产品。有机硅产品的生产工艺复杂,行业进入壁垒高,国内只有个别厂家有生产能力,行业垄断性较强。新安化工是国内有机硅生产的龙头企业,位于浙江境内,公司选择与其合作是从其产品的质量、工艺、成本等各方面考虑的结果。
上述各项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上述交易有利于保持公司及子公司生产、销售的稳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将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通知了公司独立董事并进行了充分沟通,获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独立董事何圣东、李伯耿、史习民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向关联方购买部分原辅材料,同时,为确保生产经营的稳定顺利以及产品的及时发货,公司在出现个别化工原料临时短缺的情况时,会发生与相关企业进行原料临时互相调剂的情况。
我们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在于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具有合理性,未有损害股东权益情形,亦未有损害公司利益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此项关联交易。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0-018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无锡传化精细化工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称“无锡传化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已与自然人肖国清、陈晓军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协议出让价为3200万元(主要依据无锡传化公司截至2009年12月31日的审计净资产为基础,加上出售的土地存在增值情况,另外无锡传化公司欠公司的借款而得出的价格),交易双方无关联关系。本次股权转让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协议双方
1、出让方: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28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主营范围:有机硅及有机氟精细化学品(不含危险品)、表面活性剂、纺织印染助剂、油剂及原辅材料的生产、加工、销售,染料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2、受让方: 肖国清
身份证号码:352230197101160330
肖国清未在本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并与本公司及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
3、受让方:陈晓军
身份证号码:352230197210050018
陈晓军未在本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并与本公司及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无锡传化精细化工产品有限公司,注册号:3202131102053,住所地无锡市新区硕放建新村南开路,法定代表人吴建华。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22日,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公司2009年度总资产4,026.71万元,净资产589.23万元,营业务收入7,718.41万元,净利润156.54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四、股权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以下称“甲方”)与二位自然人肖国清、陈晓军(以下称“乙方”)同意无锡传化精细化工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称“无锡传化公司”)全部股权款、及无锡传化公司尚欠甲方(含甲方所属分公司)借款共计3200万元(以下简称“总款项”)。其中无锡传化公司尚欠甲方(含甲方所属分公司)借款由乙方代无锡传化公司直接归还甲方;
2、本次交易标的主要为无锡传化公司100%股权,及无锡传化公司名下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宗,土地证号“锡新国用(2008)第11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8672.9平方米等相关资产;以及地上部分建筑物及构造物,包括房屋建筑,共计面积约4352.41平方米,各类储罐、码头等资产;
3、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无锡传化公司资产包括存货、应收债权、其他应收款均归甲方所有。
4、转让价款的支付
在股权转让议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乙方将上述股权转让款足额支付给甲方,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
5、付款方式
乙方应将款项支付于指定的账户,开户行: 农行萧山开发区分理处,账号: 082301040007661,开户名: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
五、股权转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22日,设立无锡传化精细化工产品有限公司目的主要是为了加强在印染助剂市场的快速反应,优化销售网路。目前,公司为了更好的优化物流配送网络、提高配送能力,公司对原先的物流配送模式进行强化,通过第三方物流进一步提高市场的快速反应能力。另外公司为了加强市场网路布局,已在江苏设立4个销售分公司。鉴于上述功能与无锡传化精细化工产品有限公司当时设立目的基本一致,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经董事会审议将股权转让给自然人肖国清、陈晓军。本次转让产生的收益约为1000万元,对公司2010年第二季度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关于无锡传化精细化工产品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