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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天的“大企业”
  • 中国扩大话语权未改国际政经版图
  • 谁拿走我半套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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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天的“大企业”
    中国扩大话语权未改国际政经版图
    谁拿走我半套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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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保内幕交易倒置举证还欠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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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天的“大企业”
    2010-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孙 涤

      孙 涤

      一家企业会不会发展到“富可敌市场”的规模?是市场经济的一大问题。在主流的古典经济学说里,这似乎不该成为问题:企业规模发展过大,自会被“市场竞争法则”所淘汰。企业规模大而不当时,内部协调管理、市场响应、目标执行、利益分配等组织成本就会超速膨胀,在有力量侵害社会之前就先自行崩解了。

      然而,大企业的确会扭曲市场竞争,企业越大,危害可能也越大。上星期美联储决定以欺诈罪名起诉高盛公司一案,可为注脚。

      此案充满政治性,公司方一口咬定政府突启衅端,是为了对华尔街制造政治压力,帮助金融行业监管改革法案在参议院通过;美联储和白宫则断然否定,称调查进入司法程序乃罪证确凿的结果。美联储以3:2通过司法追究高盛罪责的决议——两名民主党籍委员加委员会主席(超党派)赞成、两名共和党籍委员反对,很不寻常。不过美联储和白宫均称,两者之前没有就决议通过气。

      41名共和党参议员联名致函奥巴马总统,认为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尤其对金融衍生品纳入监管并拟严格执行的条款不合时宜,会限制美国的国际竞争力。虽然并非所有41名反对党参议员都明言要用“拖延阻挠”(filibuster)战术来迫使改革法案胎死腹中,但如果他们众志成城,是可以得逞的。“拖延阻挠”战术是美国参议院议决议案的一个相当怪异的特色,其“非民主”的性质已招来诸多批评。在通过医保改革法案时,让奥巴马吃了不少苦头。

      那么,高盛公司是否会被“定罪”?不会。但它会“服错”,然后庭外和解。估计赔上一笔不大不小的钱,在抵制金融监管改革方案上收敛一点,并从华尔街抵制金融监管改革游说运作牵头人的角色上退却,然后与政府了结。笔者做此揣测,依据主要为:高盛已有把柄被白宫掌握。 只要回忆一下2008年春夏的报道,高盛负责次按相关衍生品的几名主管2007年底的超高分红,就不难推想高盛的“专家”的确高明,早就明白市场一定会在短期崩塌,而进行对冲同时买空卖空。又如,AIG吃了高盛的闷亏,老东家Greenberg身价跌去了95%,也开始罕见的爆料。不过话说回来,两头通吃,只证明高盛“不傻”,而非“不对”。

      高盛必须服错而不能叫嚷说吃两头而误导客户,在其他“高明”的公司也一样,何以单挑高盛?大哥地位太突出也,自恃实力雄厚颇有骄纵之气。不拿下这个“酋长”,如何能镇住华尔街一干枭雄?

      要和白宫达成和解,高盛可谓“轻车熟路”。高盛和美国联邦政府的关系极为特殊,向来有一条“双向的通衢”,官商两栖的高盛高管不可胜数。高盛一直是联邦选举的最大捐款机构之一,而捐给民主党的高达70%。不比大摩两头押宝,两党各半;政府为什么不会严办高盛?这层考量最为关键,这也提醒世人对美国主导的金融监管改革期望不能太高。

      纵观美国产业,最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除了好莱坞,就是金融批发业务。诚如共和党参议员在联名信中所陈,这是美国攒钱的根基。美国的高端金融服务,替各国数钱、管钱、分钱,并“创新”出许多工具来圈钱。美国金融服务业的盈利能力该有多高,简直没法测量,而且其盈利能力是不可被取代的。除了美元是世界储备货币,世界资金如何计算、核定、分配的规则,乃由美国人来设计、制定、实施。美国是不太可能自我变更与本国有利的博弈规矩的。事实上,这些规矩已为美国带来了巨大利益:金融业收入占美国的GDP的百分比,直到1985年为16%,1986年为19%,1990年代在21%至30%之间,到了2007年竟增至41%;金融从业人员的平均薪酬在1948年至1982年间同美国全国平均水平相仿,在99%至108%之间,可是1983年起突增,到2007年已是全国水平的181%。

      然而,这也带来了各种社会问题:不能替其他行业带来足够的就业,无益于平衡和增加国家税收,扩大了贫富收入差异。金融行业过度冒险导致本次经济萧条,更引起了社会的紧张和不满。这种情势下,高盛在接受国家救助后,今年分红160亿美元、每位雇员平均高达50万的计划,自然令官方和民间恼怒。

      于是,这就回到本文的题目,企业会不会发展到大得倒不了?当然会,满眼都是现成的例子。理想状况中,千百个小企业在自由竞逐,哪个倒了,不过一颗流星的消逝,即便是一阵流星雨,划过后又何妨?可要是一颗大陨星砸下来,整个恐龙就得灭种。别说花旗这类大银行,就是中型银行,也没有任何现代国家敢让它不经过重组就倒闭。理由很简单,会使众多选民同时遭殃。

      不过笔者认为,人们在问到这个问题时,大都没在点子上。关键还是在企业的治理问题,经营者是否真的同企业有一致的利益和目标?假如能把经营企业有效内在化为经营者切身的利益,那么企业再大,倒闭概率也会大大缩小。其实,更应该这样来问:“怎样确保大企业垮掉前,它的主管们得先死。”

      金融海啸的浩大扫荡之后,社会满目疮痍,纳税人亏损无算,但至今还没有听说有哪个企业主管被真正问到责任的,甚至连滥得的红利都没被追索。企业法人即使被宣告破产,但肇祸元凶,企业主营们,却趁着法人的死亡而活得更加滋润。不触及这个要害,而设计企业监管改革的措施,恐怕还是剪簇疗伤。

      (作者系美国加州州立大学(长堤)商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