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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0-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韩国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林湜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李春

    公司负责人韩国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春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10,442,996,614.5710,735,663,436.16-2.7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1,835,714,990.191,688,599,787.298.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3.002.768.70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580,611,051.93-156.4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95-156.43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43,270,430.02143,270,430.02481.9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90.19481.9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90.19502.9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90.19481.9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138.13增加6.45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138.13增加6.51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82,147.5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15,110.9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357.6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93,063.38
    所得税影响额27,503.0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3,520.24
    合计-17,719.04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40,676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140,177,361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12,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嘉实策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1,789,564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绩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9,741,763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华安宏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8,180,000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华安策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8,164,045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银汇理策略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6,660,101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6,427,302人民币普通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6,158,662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5,814,675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 目期初余额(或上年金额)期末余额(或本期金额)变动比率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2,298,427,675.781,195,186,630.64-48.00%主要系子公司冠城正业、冠城新泰归还贷款及本期支付土地款项所致;
    交易性金融资产206,319.68 不适用主要系本期出售东吴轮动基金所致
    应收票据47,279,931.9164,578,199.8436.59%主要系漆包线业务本期销售收入增加,相应增加应收票据所致
    应收账款419,563,316.07564,878,246.1934.63%主要系本期漆包线业务销售收入增加相应增加应收款项所致
    其他应收款86,375,169.0160,194,048.94-30.31%主要是上年末支付的元旦宝产品本期期初结清及上年末支付的福州井大路地块土地竞拍保证金转为土地款影响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 1,922,750.00不适用主要系期货浮动盈亏影响所致
    在建工程1,189,072.441,640,189.6537.94%主要系漆包线业务本期投入在建工程尚未达到使用状态影响所致
    短期借款1,504,177,502.28954,636,307.70-36.53%主要系子公司冠城正业、冠城新泰归还贷款影响所致;
    应交税费105,267,738.6339,545,036.89-62.43%主要系本期缴纳税费影响所致
    应付股利19,094,546.4793,880,357.59391.66%主要系子公司北京京冠之子公司鑫阳地产分配利润相应增加应付鑫阳地产少数股东股利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3,138,250.00 不适用主要系期货浮动损益变动所致
    营业总收入443,354,714.081,412,755,178.65218.65%主要系本期房地产结算面积较上年同期增加使得房地产结算收入大幅增加,同时,受铜价上涨及销量增加两因素复合影响本期漆包线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
    营业成本397,353,560.181,096,873,765.10176.04%主要系本期房地产结算面积较上年同期增加使得房地产结算成本大幅增加,同时,受铜价上涨及销量增加两因素复合影响本期漆包线成本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
    营业税金及附加8,483,054.7853,841,467.60534.69%主要系收入增加相应造成税金连动增加
    销售费用7,431,731.1816,744,946.83125.32%主要系房地产业务及漆包线业务销售均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使得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
    管理费用16,648,877.0422,617,239.0235.85%主要系新增房地产业务从而扩大管理范围及日常费用增长影响所致
    财务费用9,389,349.0116,471,113.6375.42%主要系本期漆包线业务销售增加从而新增流动资金贷款以及本期银行融资成本较上年同期出现较大幅度上浮综合影响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2,168,502.945,853,322.18不适用主要系本期收入增加相应增加应收账款,致使本期增加提取坏账准备;同时,上年同期受铜价波动影响,转回已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5,246.29-8,619.72-134.14%主要系本期出售东吴轮动基金结转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所致
    投资收益28,051,418.699,977.38-99.96%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实现一级土地平整收益和收到海科建分红款而本期没有上述收益影响所致
    营业外收入846,378.09229,047.52-72.94%主要系本期获得的政府补助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营业外支出2,880.33289,147.509938.69%主要系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损失及其他损失影响所致
    所得税费用12,846,356.8551,491,977.61300.83%主要系本期实现的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上涨影响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28,828,402.45-580,611,051.93-156.43%主要系本期继续增加房地产项目的开发投入、支付新增项目土地款以及上年同期鑫阳地产销售回笼款金额较大综合影响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97,779.93-9,564,816.95-454.54%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深圳土地一级平整收益及海科健分红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6,555,475.41-497,541,345.98不适用主要系本期较上年同期偿还银行贷款净增加较大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09年8月12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配股方案的议案》,具体参阅2009年8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告。2010年2月26日公司审议通过《公司调整配股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对配股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作了相应调整,具体参阅2010年3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告。公司配股申请现仍在证监会处审核。

    2、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苏州冠城宏业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城宏业”)于2010年1月23日竞得宗地编号为苏地2009-B-117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并签署相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成交确认书》。该事项具体参阅2010年1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告。

    截至2010年4月12日,冠城宏业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苏州冠城宏翔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城宏翔”)分别与苏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苏地2009-B-117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人变更为冠城宏翔,相关权利和义务均相应转移至冠城宏翔。

    3、公司于2010年4月6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受让全资子公司苏州冠城宏业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冠洋房地产有限公司70%的股权,受让价格为人民币7000万元,现深圳冠洋房地产有限公司70%股权已变更过户至公司名下。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由于本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481.91%,预计公司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会较大幅度增长。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于2010年3月26日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以2009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612,918,78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股派现金红利 0.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截至2010年4月23日,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国龙

    201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