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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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闻掌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孟勇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东东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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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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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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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比上年末减少34.30%,主要原因是本期房款收回
预付账款比上年末减少39.30%,主要原因是上期预付土地款转为存货
应收利息比上年末减少64.28%,主要原因是利息收回
应交税费比上年末增加195.39%,主要原因是本期有项目结利,计提的税金增加
应付利息比上年末减少99.41%,主要原因是年末预提的利息本期支付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股改承诺
美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2、在1项规定期满后,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在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挂牌向社会公众出售其所持股份。
未见违反相关承诺的事项发生
二、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7]224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美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都集团”)定向发行6,300万股股票购买资产。本次收购完成后,美都集团持有美都控股43.916%的股份。截至2007年12月28日,本公司向美都集团购买的浙江恒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己全部变更到本公司名下,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程序。2007年12月2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登记手续,同时承诺美都集团所认购的上述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2、2009年6月17日,自然人范立欣先生认购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2,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44%)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范立欣先生认购的此部分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未见违反相关承诺的事项发生
三、发行时所作承诺
1、2007年11月9日,美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对《避免同业竞争函》进行了修订,美都集团及其关联方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1)本公司现有房地产项目完成后,在中国境内及境外将不再新增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及销售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参股、控股、合作、联营、租赁、承包、合伙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增加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及销售业务;
(2)从事房地产业务的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除贵公司外从事房地产业务的企业)同时出具避免同业竞争函。避免同业竞争函中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本公司现有房地产项目完成后,在中国境内及境外将不再新增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及销售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参股、控股、合作、联营、租赁、承包、合伙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增加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及销售业务。如违反上述承诺,则应对贵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做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
(3)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闻掌华先生在本次定向发行股份后,不以参股、控股、合作、联营、租赁、承包、合伙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增加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及销售业务。
(4)如违反上述承诺,则应对贵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做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闻掌华先生对上述内容亦予以确认。
2、根据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201号文)批准,公司向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100万股,每股发行价5.3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88,000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已于2009年6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未见违反相关承诺的事项发生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10 年4月19 日召开的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止2009
年12月31日总股本515,131,200股为基数,以公司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5,453,936.00元。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闻掌华
2010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