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0年4月26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0年4月25日—2010年4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4月26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4月25日下午15:00 至2010年4月2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义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代理人)共41人,代表股份715332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03,028,425股的35.2331 %。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711348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5.0369%;
(2)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38人,代表股份3984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1962 %;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公司会计估计的议案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方法与计提比例:
(1)对单项金额重大(超过100万元)的应收款项,按逐个债务单位分析其偿债能力,以进行减值测试,有证据表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根据预计未来能收回的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2)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对于有证据证明发生减值的,单独减值测试,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3)其他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分账龄按比例提取坏账准备。具体计提比例:
| 账龄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 |
| 1-2年 | 10 |
| 2-3年 | 20 |
| 3年以上 | 50 |
(4)对列入合并范围内母子公司之间的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方法与计提比例:
(1)对单项金额重大(超过100万元)的应收款项,按逐个债务单位分析其偿债能力,以进行减值测试,有证据表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根据预计未来能收回的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2)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对于有证据证明发生减值的,单独减值测试,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3)其他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分账龄按比例提取坏账准备。具体计提比例:
| 账龄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 |
| 1-2年 | 10 |
| 2-3年 | 20 |
| 3年以上 | 100 |
(4)对列入合并范围内母子公司之间的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
表决情况:
同意714846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321%;
反对30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428%;
弃权1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252%。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章程》内容,拟对原《公司章程》中第一百二十四条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原文为:公司设总裁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技术总监、总裁助理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修改为:公司设总裁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表决情况:
同意714787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238%;
反对2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391%;
弃权26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370%。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银联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敏辉律师
3、湖南银联律师事务所陈敏辉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发表如下法律见证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确认的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90 证券简称:紫光古汉 公告编号:2010-013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