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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订2010年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
  •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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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司2009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签订2010年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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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司2009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签订2010年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
    2010-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72版)

    股票简称:湘邮科技 证券代码:600476 公告编号:临2010-005

    关于公司2009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签订2010年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于公司2009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签订2010年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董事全票通过将该议案提交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2009年度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情况

    1、2009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方交易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关联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额的比重(%)
    湖南省邮政局信息技术局软件、系统集成、产品销售市场价格1,160.944.44
    湖南省邮政公司软件、系统集成、产品销售市场价格1,712.186.55
    湖南省邮政公司各地市州邮政局软件、系统集成、产品销售市场价格1,351.415.16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软件、系统集成、产品销售市场价格10,830.4341.39
    外省邮政公司软件、系统集成、产品销售市场价格11,110.3442.46
    总计26,165.30100

    2009年公司与关联方实际产生关联交易26,165.30万元,与2009年度计划比较增加8,665.30万元,增幅49.51%。

    2、2009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主要关联交易合同签订情况

    (1)与湖南省邮政公司信息技术局签订重大合同

    2009年11月10日,公司与湖南省邮政公司信息技术局签订《湖南省邮政公司信息系统运行维护(2008年度)合同书》,合同金额1,600.00万元;

    2009年11月10日,公司与湖南省邮政公司信息技术局签订《湖南省邮政公司信息系统运行维护(2009年度)合同书》,合同金额1,700.00万元。

    (2)与湖南省邮政公司签订重大合同

    2009年3月5日,公司与湖南省邮政公司签订《"商易通"终端设备购置合同书》,合同金额550.62万元;

    2009年7月10日,公司与湖南省邮政公司签订《湖南省邮政公司营业网点终端设备购置合同书》,合同金额638.89万元;

    2009年10月10日,公司与湖南省邮政公司签订《信封打印机买卖项目》,合同金额639.00万元。

    2009年12月11日,公司与湖南省邮政公司下属电子邮政局签订《湖南省邮政电子商务"邮易购"系统(一期)工程》,合同金额596.00万元。

    (3)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签订重大合同

    2009年2月26日,公司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签订《全国邮资机管理系统二期工程应用软件技术开发合同》,合同金额498.00万元;

    2009年3月31日,公司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签订《邮政网路运行管理信息系统省中心硬件设备采购合同》,合同金额1,751.86万元;

    2009年3月31日,公司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签订《邮政网路运行管理信息系统全国中心硬件设备采购合同》,合同金额1,030.45万元;

    2009年7月7日,公司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签订《邮政电子商务信息平台二期工程硬件设备采购合同》,合同金额1,258.20万元;

    2009年8月11日,公司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签订《邮政11185客户服务中心系统二期工程硬件采购合同》,合同金额2,203.01万元。

    (4)与全国其他省市邮政公司签订重大合同

    2009年3月19日,公司与北京市邮政公司签订《中国邮政邮资机采购合同》,合同金额430.41万元;

    2009年3月19日,公司与江苏省邮政公司签订《中国邮政邮资机采购合同》,合同金额406.83万元;

    2009年9月28日,公司与四川省邮政公司签订《信封打印机买卖项目》,合同金额336.00万元;

    2009年10月2日,公司与四川省邮政公司签订《四川邮政晓星ATM设备采购合同》,合同金额342.65万元;

    2009年10月26日,公司与江西省邮政公司签订《信封打印机买卖合同》,合同金额425.00万元。

    二、2010年度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

    1、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方关系

    (1)湖南省邮政公司

    a.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人民币拾肆亿贰仟伍佰柒拾伍万元

    注册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高桥乡火焰村

    法定代表人:李雄

    主要经营范围:邮政储蓄;国内、国际函件;邮送广告;企业明信片;国内、国际包件(含直递包裹);国内国际汇兑;国内报刊发行;国内、国际特快专递;机要业务;邮资凭证销售、发行等等。

    经济性质或类型:全民所有制

    b.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持有本公司股份5,312.83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2.98%,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一)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c.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010年全年预计不超过5,000万元。

    (2)湖南省邮政公司信息技术局

    a.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南路65号

    企业负责人:阳励强

    经营范围:计算机设备安装、维护及软件开发和网络服务

    企业性质:全民所有制,属湖南省邮政公司下属机构

    b.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湖南省邮政公司持有本公司32.98%的股权,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与湖南省邮政公司下属机构——湖南省邮政公司信息技术局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c.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010年全年预计不超过3,000万元。

    (3)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a.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亿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法定代表人:刘安东

    主要经营范围:国际国内公用邮政业务、邮政储蓄汇兑、报刊发行、电子信函、各种邮政增值业务等。

    经济性质或类型:全民有所制

    b.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湖南省邮政公司持有本公司32.98%的股权,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而湖南省邮政公司同时也是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下属公司。同时,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还通过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公司持有公司1,801.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1.18%。因此,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属公司关联方。

    c.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010年全年预计不超过15,000万元。

    (4)全国各省(市)邮政公司(湖南省邮政公司除外)

    全国各省(市)邮政公司(湖南省邮政公司除外)系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在全国各省市的下属公司,主要从事各种邮政和邮政储蓄业务。

    与此类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010年全年预计不超过5,000万元。

    (5)湖南省邮政公司各地市邮政局

    湖南省邮政公司各地市邮政局系湖南省邮政公司下属的各地市局,主要从事各种邮政和邮政储蓄业务。

    与此类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010年全年预计不超过1,000万元。

    2、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销售产品的关联交易按市场价格定价,同时遵循公正、公平、公允的原则。

    3、2010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类型及预计金额

    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以往的实际情况,对公司2010年度主要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类型及金额进行了预计。

    本公司2010年度预计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类型及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关联人预计金额
    销售产品或商品软件及系统集成湖南省邮政公司5,000
    软件及系统集成湖南省邮政公司信息技术局3,000
    软件及系统集成中国邮政集团公司10,000
    软件及系统集成全国各省市邮政公司(湖南除外)5,000
    软件及系统集成湖南省邮政公司各地市邮政局1,000
    邮资机及信封打印机销售中国邮政集团公司5,000
    总计29,000

    4、关联交易说明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公司前身邮科院是全国邮政系统重要技术支撑单位,公司的历史渊源导致业务经营将伴随一定的关联交易;同时,公司在邮政行业中的地位及长期的技术和市场资源积累,使公司在邮政系统具有一定的技术和市场竞争优势,这是公司进一步发展壮大的基础。

    (2)选择与关联方(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和真实意图:公司是面向全国邮政行业的软件开发和系统集成商,主要业务集中于邮政行业,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与近几年国内邮政行业软件开发的市场需求及公司在该领域具有较大的竞争优势有一定的关系。

    (3)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合同,旨在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不依赖于任何关联方,公司与关联方产生的关联关系不影响公司的独立经营。

    5、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协议。

    三、审议程序

    1、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董事全票通过将该议案提交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1)公司与关联方2009年度的日常经营性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允的“三公”原则,定价按市场化操作,有利于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与关联方2010年度的日常经营性交易具有确实必要性,有利于保护公司经营业务的稳定。关联交易价格依据按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2、该关联交易议案尚须经本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股票简称:湘邮科技 证券代码:600476 公告编号:临2010-006

    关于公司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

    超额部分予以追认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2009年年度报告备忘录第二号”的要求,公司对2009年度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清理,与经2009年5月15日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对比,发现公司2009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比预计金额超出8,665.30万元。超出金额已经2010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此事项还需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与预计情况对比表

    关联方2009年预计金额2009年实际金额金额差异
    湖南省邮政局信息技术局3,0001,160.94-1,839.06
    湖南省邮政公司1,0001,712.18712.18
    湖南省邮政公司各地市州邮政局5001,351.41851.41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9,00010,830.431,830.43
    外省邮政公司4,00011,110.347,110.34
    总计17,500.0026,165.308,665.30

    二、超额部分说明

    1、超额部分的关联交易主要是:

    (1)公司2009年与外省邮政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超出7,110.34万元;

    (2)公司2009年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超出1,830.43万元;

    2、超额关联交易的原因:

    2009年公司北京市场总部围绕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以及北京、四川、广西、河北四地邮政公司展开了卓有成效的市场攻坚工作,协助各事业部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外省邮政公司签订了邮资机和信封打印机供货合同、邮资机二期管理软件合同、金库防盗门供货合同以及北京邮政大平面项目等一系列重要合同项目,致使公司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外省邮政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

    三、超额部分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超额部分的关联交易皆为公司为关联方销售或提供综合服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销售产品的关联交易按市场价格定价,同时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此交易未导致资金占用和公司利益损失,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超额部分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2010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予以追认的议案》。会议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其余董事全票通过将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届时与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2009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经认真核查,为日常经营性交易,确有其必要,有助于保护公司经营业务的稳定。所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交易方式和定价原则未发生变更,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另外,公司今后需要在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础上,提高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准确性。”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