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9年年报工作的通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要求,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对公司2008年财务报表进行差错更正并追溯调整,具体说明如下:
一、会计差错更正并追溯调整的原因及数额
1、本公司下属分公司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分公司(拟更名为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分公司,以下简称:通辽分公司)于2001年资产置换取得的位于内蒙古通辽市珠日河牧场的账面无形资产原值为134,597,255.00元(土地面积为9,288,975.5平方米),之后累计摊销20,209,553.51元,计提减值准备1,287,789.77元,截止2008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为113,099,911.72元。由于该项土地沙化现象严重等原因,近年来一直无法为本公司创造效益。考虑到上述损失在公司帐面已不可能恢复,所以对其再次计提100,000,000元的减值准备,并追溯调整了2008年度的会计报表。调整后的2008年12月31日的帐面价值为13,099,911.72元。
2、本公司参股的北京蓝景丽家明光家具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景丽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亿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3亿元,2007年9~10月,本公司分二次向蓝景丽家实际出资人民币1亿元(占50%股权,2007年9月出资3000万元,2007年10月出资7000万元),其余投资者出资至今尚未全部到位。
2007年8月28日,蓝景丽家与北京万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万佳)签订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蓝景丽家预付购房款55,000,000.00元向北京万佳购买通州区新华大街171号底商8-1-3、8-1-11号,建筑面积 11,151.17 平方米,总价款125,009,225.00元。蓝景丽家按照北京万佳的要求,将预付款支付给了北京中际巨源国际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际巨源),但至今未取得该房产。对此,公司向北京万佳、中际巨源进行了函证,但至今未获得回函。
2007年10月24日,蓝景丽家出资 7,000万元收购北京大钟寺明光精品家具建材家装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大钟寺)99%的股权,但北京大钟寺至今尚未办理工商股权变更登记,蓝景丽家不能依法行使股东权利。鉴于以上原因,蓝景丽家一直未给本公司产生收益。
2008年度蓝景丽家经营亏损,按投资比例,本公司确认投资收益-100,435.10元,期末帐面价值为99,899,564.90元。
根据蓝景丽家的实际情况,本公司对持有蓝景丽家的长期股权投资作计提7,000万元的减值准备,并追溯调整2008年度会计报表,调整后的2009年12月31日的帐面价值为29,899,564.90元。
二、会计处理
1、公司对蓝景丽家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追溯调整,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7000万元,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年初未分配利润 70,000,000.00
贷: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70,000,000.00
2、对公司的无形资产(通辽分公司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追溯调整,拟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0,000万元,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年初未分配利润 100,000,000.00
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00,000,000.00
三、会计差错更正的性质
1、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是对参股公司蓝景丽家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是对通辽分公司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计提的。由于公司前期认为蓝景丽家及通辽分公司的经营亏损有可能通过后期经营利润进行弥补,所以公司前期在合并报表中均反映了上述损失,在母公司层面则未计提减值准备。
2、本期公司对该两项减值准备进行追溯调整,不影响本期合并会计报表的净利润、每股收益等重要会计指标在本年度的数据列报。
四、对各期间会计报表的影响
1、 对本公司2008年度合并报表中会计差错更正并追溯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受影响的各期间报表科目名称 | 2008年更正前 (万元) | 2008年更正后 (万元) | 影响数 (万元) |
|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 1.26 | 7001.26 | 7000 |
|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 1176.78 | 11176.78 | 10000 | |
| 合计 | 1178.04 | 18178.04 | 17000 |
2、对本公司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及每股净资产的具体说明:
|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受影响的各期间报表科目名称 | 2008年更正前 | 2008年更正后 | 影响数 |
| 所有者 权益 | 未分配利润(万元) | -16,308.32 | -33,308.32 | -17,000 |
|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万元) | 32,760.81 | 15,760.81 | -17,000 | |
| 每股净资产(元) | 1.0134 | 0.4875 | -0.5259 |
根据相关规定,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就公司董事会对2008年财务报表进行差错更正并追溯调整事项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浩华专审字[2010]第208号),认为:公司对上述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并进行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宜出具了书面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对200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差错更正并追溯调整,是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制度的规定进行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公司通过恰当地的会计处理,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符合有关规定,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反映更为准确,不影响本期合并会计报表的净利润、每股收益等重要会计指标在本年度的数据列报,同意该项会计差错更正和追溯调整处理。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对200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差错更正并追溯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会计处理也符合有关财务规定,提高了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时也能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长远利益,同意该项会计差错更正和追溯调整处理。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200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差错更正并追溯调整,依据充分,符合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对200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差错更正并追溯调整的意见,以及就其原因和影响所做的说明。监事会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对公司经营中的重大事项予以密切关注,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
特此公告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ST亚太 公告编号:2010-019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3、召开时间:2010年5月20日(星期四)上午9:30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召开地点:海口市金莲花荷泰海景酒店15楼会议室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0年5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和相关工作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对2008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差错更正并追溯调整的议案》
2、《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续聘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公司2010年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9、《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0、《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如被暂停上市或退市所采取相关措施的议案》
11、《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对北京蓝景丽家明光家具建材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折现不足部分和内蒙古通辽市土地无形资产折现不足部分足额补偿承诺的议案》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股票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09年5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会上若有股东发言,请于2009年5月19日下午5:00前,将发言提纲提交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国贸大道56号北京大厦26楼G座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马世虎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贸大道56号北京大厦26楼G座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570125
电 话:(0898)68528293
传 真:(0898)68528695
特此通知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20日召开的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本人(或本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目打“√”):
| 序号 | 审 议 事 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对2008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差错更正并追溯调整的议案》 | |||
| 2 | 《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3 | 《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4 | 《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 5 | 《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6 | 《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7 | 《关于续聘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8 | 《公司2010年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 |||
| 9 | 《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
| 10 | 《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如被暂停上市或退市所采取相关措施的议案》 | |||
| 11 | 《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对北京蓝景丽家明光家具建材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折现不足部分和内蒙古通辽市土地无形资产折现不足部分足额补偿承诺的议案》 |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ST亚太 公告编号:2010-020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由于本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告被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且审计意见之专项说明表示无法判断本公司对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的会计处理是否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10条、6.11条的规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本公司披露2009年度报告之日起,公司股票停牌,直至会计师就有关事项明确发表意见,或公司按规定做出更正、补充披露。
因未在规定限期内完成整改,本公司股票自2009年2月26日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09年3月18日本公司完成整改后,因连续两年亏损,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如本公司2009年度报告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到公司2009年度盈亏性质的变化,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