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姓名 | 臧静涛 |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许小龙 |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刘慧萍 |
公司负责人臧静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小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慧萍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470,868,964.67 | 347,488,536.60 | 35.5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215,851,571.93 | -217,366,697.01 | 不适用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96,034.63 | 不适用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0 | 不适用 |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515,125.08 | 1,515,125.08 | -96.19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49 | 0.0049 | -96.22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49 | 0.0049 | 512.5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49 | 0.0049 | -96.2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金额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219.93 |
| 合计 | 7,219.93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43,073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西宁市国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55,435,52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陈春红 | 11,850,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何三记 | 9,620,08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刘广强 | 6,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马培青 | 4,893,113 | 人民币普通股 |
| 李璐 | 4,1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广州市永达电子仪表有限公司 | 3,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上海盛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1,890,934 | 人民币普通股 |
| 杨启夫 | 1,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厦门纳兴工艺品有限公司 | 1,115,954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 |
| 货币资金 | 83,809,063.18 | 3,609,056.57 | 2222.19% |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
| 应收账款 | 26,332,052.81 | 6,268,619.41 | 320.06% |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未到结算期所致 |
| 长期借款 | 80,000,000.00 |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 ||
| 营业收入 | 24,528,476.73 | 12,263,409.54 | 100.01% | 报告期内公司贸易收入比去年同期有所增加所致 |
| 营业成本 | 13,781,631.64 | 4,339,643.93 | 217.58% | 报告期内公司贸易收入比去年同期有所增加,成本也同时增加所致 |
| 管理费用 | 2,254,135.46 | 3,306,933.67 | -31.84% | 报告期内公司煤炭生产经营逐渐步入正轨,使管理费用比去年同期有所减少 |
| 净利润 | 4,728,240.63 | 42,114,982.47 | -88.77% | 上一报告期,公司对银行担保解除冲减预计负债金额较大所致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515,125.08 | 39,744,921.77 | -96.19% | 上一报告期,公司对银行担保解除冲减预计负债金额较大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09年4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于2009年4月30日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正式申请文件报送中国证监会,此事项目前正处于资料补正补充阶段。
为保证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得以顺利进行,于2010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至2011年4月28日的事项。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无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臧静涛
2010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00381 股票简称:ST贤成 公告编号2010-11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4月22日向公司董事及相关人员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本次会议于2010年4月26日下午在广州市珠江宾馆会议中心2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其中现场表决董事8人,以通讯方式表决董事1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推选臧静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推选吴茂成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续聘马海杰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马海杰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续聘田树浩先生、蒋晓帆先生、雷霁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田树浩先生、蒋晓帆先生、雷霁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续聘陈定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秘书提名,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陈定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由于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需根据监管机构有关政策、规定的要求,对原董事会下属提名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薪酬与激励委员会、审计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公司向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县地震灾区捐款50万元—100万元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捐款详情,请另见公司2010-13号《关于公司及员工向青海玉树地震灾区捐款的公告》。
特此公告。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0381 股票简称:ST贤成 公告编号2010-12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监事会于2010年4月22日向公司监事及有关人员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本次会议于2010年4月26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本监事会认为,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业已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核讨论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与会监事经认真审核,认为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目前的情况,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赞成、票反对、票弃权。
二、 推选李奕明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0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0381 股票简称:ST贤成 公告编号2010-13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及员工向青海玉树地震灾区捐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年4月14日早晨,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县发生7.1级地震,造成逾2000同胞死亡、财产损失难以数计的重大灾害。此次地震灾害发生后,党和国家以及全国人民都以实际行动向灾区人民表达了无限的关怀和帮助,让灾区人民感受到了无限的温暖。我公司作为一家青海省的上市公司,在公司发展的过程中一直得到青海人民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青海灾区人民最需要我们的时候,应当义不容辞地履行作为一家社会公众公司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以实际行动回报青海人民对公司的支持和帮助。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已通过青海省慈善总会向青海玉树灾区捐款50万元整,以支持玉树灾区救灾及重建工作。
在2010年4月26日公司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期间,公司董事会收到贤成集团有限公司员工捐款共10,750元、收到公司本部董监高人员及员工捐款共11万元。该两笔捐款公司董事会将及时通过有关慈善机构转交玉树灾区,以支持玉树灾区的救灾及重建工作。
特此公告。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