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4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1.5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1.6 公司负责人叶茂菁、总会计师林齐庆及财务总监王建民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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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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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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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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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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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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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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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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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4.3.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3.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4.3.2.1 控股股东情况
○ 法人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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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2 实际控制人情况
○ 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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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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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5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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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董事会报告
6.1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9451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64.88%,实现营业利润-1165.13万元,实现净利润2353.48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44%。
2009年国内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形势跌宕起伏,先是受制于2008年度延续的宏观调控政策影响,房地产资金收紧,房价下跌,后又随着信贷政策开闸放水,信贷规模增大,房价加速回升,至年末再次上涨,招致国家房地产行业政策的又一次调控。
公司在2009年度开发经营的主要是商业性地产,随着宏观政策和经济形势的变化,公司也调整了销售策略,以求效益最大化。
上海四川路玫瑰广场项目二期写字楼和商场已于2009年12月完成了竣工验收,同时采用整体转让方式签订了框架协议,转让价格为14.55亿元,将于2010年签订正式销售合同。
公司位于上海闵行颛桥的南方物流园区项目进入了启动阶段。根据闵行区政府产业调整的需求,南方园区项目已于09年底按建设要求,将修建性规划方案进行了网上公示,同时与区政府就规划的后期调整进行了深入沟通,获得了区政府的支持。目前规划审批工作正在按要求办理中。
连年亏损的天宸药业公司于报告期内进行了股权转让,同时获得动迁补偿1.07亿元,缓解了公司资金压力。
公司下属客运公司的出租车业务正常经营,现金流稳定,仍是公司一块稳定的利润来源,但安全性始终是公司关注的重心,减少和避免行车事故的发生是客运公司的工作重点。
公司围绕突出主业,优化资源配置的目标,对于一些效益不佳,与主业关联度不大的投资进行了清理,年内转让了天宸信息公司股权,其他投资项目的整合也在进行中。
为保持公司持续性发展,公司已着手积极开发市场,在二三线城市进行了多个项目的洽谈,有的已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在发展各项业务的同时,公司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和监督,规范公司运作,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情况及原因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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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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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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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6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7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认定,本公司200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利润2353.48万元,母公司本年度未可供分配利润11544万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2010年业务安排,公司拟以2009年末的股份总数352,142,109股为基数,向本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为 0.30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0,564,263.27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04,875,736.73元结转下一年度,公司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7.2 出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7.3 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7.4.3 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报告期末,上市公司未完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的,董事会提出的责任追究方案
□适用 √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适用 √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7.6.1 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7.6.2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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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控股的上海南方物流园区管理有限公司所属宸南大酒店于2006年4月由龙盛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和财显有限公司租赁经营。租赁期间,在租金的支付上产生纷争,双方未能协商解决。 因此,2006年底公司向闵行区人民法院(后移送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除公司与其签订的租赁合同,承租人向公司支付租金人民币784万余元,滞纳金105万余元。与此同时,公司已向法院申请查封了财显公司名下价值约700多万的房产。2009年3月24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为:解除原告上海南方物流园区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龙盛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和财显有限公司于2006年3月22日订立的《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被告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原告租金人民币3,493,617.91元及滞纳金,赔偿原告房屋空置损失人民币821,599.50元;支付给原告其他费用共计人民币1,376,857.87元;原告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被告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164,428.50元。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司法审计费由原告被告负担。目前被告已提出上诉,现处于二审审理阶段。(下转B3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