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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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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0-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叶茂菁
    总会计师姓名林齐庆
    财务总监姓名王建民

    公司负责人叶茂菁、总会计师林齐庆及财务总监王建民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1,424,480,230.661,408,038,387.781.1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584,781,136.05596,557,636.07-1.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1.6611.694-1.95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0,299,722.51不适用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029不适用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1,778,587.01-11,778,587.01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334-0.0334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467-0.0467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334-0.0334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99-1.99增加1.13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79-2.79增加0.24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54,845.1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49,5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9,290.3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4,598,532.10收到绿地集团红利
    所得税影响额-10,969.02 
    合计4,682,617.89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47,552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上海仲盛虹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8,320,597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展览中心(集团)有限公司14,476,107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牛奶(集团)有限公司6,937,632人民币普通股
    周骏2,345,424人民币普通股
    董晓强2,344,900人民币普通股
    深圳方兴达贸易有限公司1,727,000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锦龙百货商店1,539,252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机关工会1,539,252人民币普通股
    王浚湜1,438,900人民币普通股
    范钲烽1,415,800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实现投资收益4,598,532.10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524,105.96元,增加比列6078.65%。原因是公司本年收到绿地集团分配红利所致,去年同期无此收益。

    本报告期销售费用45,713.00元,去年同期1,101,247.62元,比去年同期大幅减少,原因是去年同期北京宸京房地产公司销售楼盘产生的销售费用。

    本报告期净利润比去年同期减亏5,719,162.27元,减亏比列30.54%,原因是本期收到绿地集团红利,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无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茂菁

    201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