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叶茂菁 |
总会计师姓名 | 林齐庆 |
财务总监姓名 | 王建民 |
公司负责人叶茂菁、总会计师林齐庆及财务总监王建民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424,480,230.66 | 1,408,038,387.78 | 1.16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584,781,136.05 | 596,557,636.07 | -1.9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661 | 1.694 | -1.95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0,299,722.51 | 不适用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29 | 不适用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1,778,587.01 | -11,778,587.01 | 不适用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34 | -0.0334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67 | -0.0467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34 | -0.0334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99 | -1.99 | 增加1.1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79 | -2.79 | 增加0.24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54,845.1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9,5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290.3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4,598,532.10 | 收到绿地集团红利 |
所得税影响额 | -10,969.02 | |
合计 | 4,682,617.89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47,552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上海仲盛虹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88,320,597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海展览中心(集团)有限公司 | 14,476,107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海牛奶(集团)有限公司 | 6,937,632 | 人民币普通股 |
周骏 | 2,345,424 | 人民币普通股 |
董晓强 | 2,344,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深圳方兴达贸易有限公司 | 1,727,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海锦龙百货商店 | 1,539,252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机关工会 | 1,539,252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浚湜 | 1,438,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范钲烽 | 1,415,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实现投资收益4,598,532.10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524,105.96元,增加比列6078.65%。原因是公司本年收到绿地集团分配红利所致,去年同期无此收益。
本报告期销售费用45,713.00元,去年同期1,101,247.62元,比去年同期大幅减少,原因是去年同期北京宸京房地产公司销售楼盘产生的销售费用。
本报告期净利润比去年同期减亏5,719,162.27元,减亏比列30.54%,原因是本期收到绿地集团红利,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无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茂菁
201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