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公司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了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董事12人,参加表决的董事12人,一致通过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张宏伟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肖爱东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王兴山 |
公司负责人张宏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爱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兴山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5,270,462,515.50 | 5,208,097,675.65 | 1.20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3,639,897,891.19 | 3,566,493,182.75 | 2.0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331 | 2.284 | 2.06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2,798,577.85 | -1.36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27 | -18.18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 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3,404,708.44 | 73,404,708.44 | 251.5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7 | 0.047 | 193.7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7 | 0.047 | 193.7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47 | 0.047 | 135.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04 | 2.04 | 增加0.71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03 | 2.03 | 增加0.7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61,296.33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0,800.97 |
所得税影响额 | -62,623.84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7,849.13 |
合计 | 180,022.39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122,495户,其中A股87,591户,B股34,904户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08,178,001 | 人民币普通股 |
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18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 118,17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辽宁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6,7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SBCHK A/C CREDIT AGR | 10,236,170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 | 8,352,641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长城品牌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107,322 | 人民币普通股 |
辽宁省建设投资公司 | 5,43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曹仁均 | 4,937,229 | 人民币普通股 |
张思宇 | 2,371,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项 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增减率(%) | 变动原因 |
应收票据 | 16,142,832.30 | 26,867,952.17 | -39.92 | 注1 |
应收账款 | 60,640,784.17 | 37,107,178.74 | 63.42 | 注2 |
预付款项 | 1,297,492.65 | 20,947,424.34 | -93.81 | 注3 |
其他应收款 | 31,008,848.06 | 14,581,890.82 | 112.65 | 注4 |
应付职工薪酬 | 13,753,756.43 | 29,602,416.58 | -53.54 | 注5 |
未分配利润 | 250,506,639.77 | 177,101,931.33 | 41.45 | 注6 |
注1. 应收票据比年初减少了39.92%,主要是未到期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注2. 应收账款比年初增加了63.42%,主要是对大客户增加商业信用所致。
注3. 预付款项比年初减少了93.81%,主要是本期结算所致。
注4. 其他应收款比年初增加了112.65%,主要是代付铁路运费增加所致。
注5. 应付职工薪酬比年初减少了53.54%,主要是本期支付薪酬所致。
注6. 未分配利润比年初增加了41.45%,主要是本期实现净利润所致
3.1.2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项 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增减率(%) | 变动原因 | |||||
营业收入 | 232,244,591.06 | 143,548,216.24 | 61.79 | 注1 | |||||
营业成本 | 98,926,856.17 | 66,657,708.72 | 48.41 | 注2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8,013,610.35 | 5,152,563.99 | 55.53 | 注3 | |||||
财务费用 | 7,911,109.26 | 28,742,698.35 | -72.48 | 注4 | |||||
所得税费用 | 24,966,175.17 | 7,513,985.71 | 232.26 | 注5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73,404,708.44 | 20,878,873.00 | 251.57 | 注6 | |||||
注1.营业收入同比增加了61.79%,主要是吞吐量增加所致。 | |||||||||
注2.营业成本同比增加了48.41%,主要是吞吐量增加所致。 | |||||||||
注3.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了55.53%,主要是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 |||||||||
注4.财务费用同比减少了72.48%,主要是借款减少,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 |||||||||
注5.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了232.26%,主要是收入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增加所致。 | |||||||||
注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加了251.57%,主要是吞吐量增加、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 |||||||||
3.1.3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项 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增减率(%) | 变动原因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0,685,722.12 | -57,929,275.02 | -39.28 | 注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2,704,124.02 | 1,874,537,610.40 | -95.05 | 注2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4,816,979.75 | 1,859,997,464.65 | -97.05 | 注3 | |||||
注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了39.28%,主要是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 |||||||||
注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了95.05%,主要是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 |||||||||
注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减少了97.05%,主要是由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共同影响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010年4月14日,公司接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锦州港煤炭码头一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基础[2010]775号)。
(2)2010年4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有关《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0】CP55号),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12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公布之日起2年内有效,在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短期融资券,首期发行将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后续发行提前2个工作日向交易商协会备案。本次发行采取余额包销方式,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负责承销。单笔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限不超过365天,利率依市场化方式确定。短期融资券所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置换部分银行贷款。公告内容详见2010年4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09年4月1日,公司发布《锦州港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认购锦州港非公开发行的A 股24,600 万股,占锦州港本次发行后股本的18.9%,发行价格为每股7.77 元。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在与本公司签署的《股份认购合同》中承诺:本次发行的股份认购结束后,36 个月内不转让其根据本合同所认购的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报告期内,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完全按照所承诺的条件履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初步测算,预计2010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长50%以上。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09年度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也未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宏伟
201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