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公司负责人李绍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小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新民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44,746,608,023.99 | 44,335,304,267.67 | 0.93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25,069,781,363.50 | 25,226,699,161.23 | -0.6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15 | 2.16 | -0.46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04,173,636.00 | 76.29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089 | 76.29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92,742,670.03 | -192,742,670.03 | 84.1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65 | -0.0165 | 84.1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68 | -0.0168 | 83.8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65 | -0.0165 | 84.1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77 | -0.77 | 80.7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78 | -0.78 | 80.5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726,354.45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849,836.14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0,989.22 |
所得税影响额 | -276,586.50 |
合计 | 3,390,593.31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564,278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HKSCC NOMINEES LIMITED | 3,728,281,040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
中国银行-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6,978,243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5,256,053 | 人民币普通股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842,434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9,999,95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农业银行-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9,999,922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9,499,94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9,466,482 | 人民币普通股 | |
交通银行-科瑞证券投资基金 | 5,999,973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裕富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5,597,847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本报告期末应收利息较期初数减少99.72%,主要是由于2009年度应收未收利息于本报告期内收到;
2) 本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同比上涨45.79%,是由于欧地航线等箱量增长,运价回升影响,使本公司本报告期内完成的重箱量和单箱运费收入都较去年同期大幅上升所致;
3) 本报告期内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下降67.98%,是由于本公司在2009年10月注册上海洋山保税港区,享受优惠税收政策所致;
4) 本报告期内管理费用同比上涨60.43%,是受本公司职工薪酬发放影响所致;
5) 本报告期内财务费用同比上涨382%,是由于本公司长短期借款增加,利息支出增加以及欧元贬值导致汇兑损失所致;
6) 本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同比下降302.08%,是由于本公司应收款项余额下降幅度大于去年同期,计提的坏帐准备金同比减少所致;
7) 本报告期内投资收益同比上涨1,868.16%,是由于本公司所属中海码头公司的烟台港股权置换,将原持有的烟台环球35%股权置换为烟台港股份有限公司3.9%股份。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定价,由此产生股权处置收益所致;
8) 本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同比下降49.19%,是由于本公司本报告期内固定资产处置收益减少所致;
9) 本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同比上涨173.09%,是由于本公司本报告期内公益性捐赠增加所致;
10) 本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同比上涨115.23%,是由于本公司本期未确认境外子公司可弥补亏损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导致本期递延所得税费用大幅上涨;
11) 本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上涨84.15%,是由于本公司本报告期内收入增加,亏损减少所致;
12) 本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上涨了76.26%,是由于本公司本报告期收入同比增加所致;
13) 本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上涨了167.99%,是由于本公司本报告期借款净额同比增加所致;
14) 本报告期内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同比下降了607.64%,是由于本公司本报告期汇率下降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不竞争承诺
2007 年8 月29 日,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下称“中国海运“)向本公司作出不竞争承诺: 1、中国海运将采取有效措施,并促使中国海运控股子公司采取有效措施,不会从事或参与任何可能对本公司及/或其控股子公司目前主要从事的集装箱运输及其相关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或于该等业务中持有权益或利益;如中国海运或中国海运控股子公司获得参与任何与本公司及/或其控股子公司目前主要从事的集装箱运输及其相关业务或未来将主要从事的业务有关的项目机会,则中国海运将无偿给予或促使中国海运控股子公司无偿给予本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参与此类项目的优先权。 2、中国海运同意向本公司及/或其控股子公司赔偿由于中国海运及/或其控股子公司因违反本承诺而致使本公司及/或其控股子公司遭受的一切损失、损害和开支。
2) 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海运承诺:自本公司A 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中国海运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本公司A 股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其持有的本公司A 股股份。
在报告期内,中国海运没有违反以上任何一项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根据2010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公司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二零零九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由于公司二零零九年度净利润亏损,二零零九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绍德
2010年4月28日
股票简称:中海集运 股票代码:601866 公告编号:临2010-007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九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本公司二○○九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将于2010年6月25日(星期五)在上海召开,现将A股股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会议时间: 2010年6月25日下午14时
2、 会议地点:上海市崂山路600号,浦东明城大酒店一楼明轩厅
3、 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4、 会议方式:现场召开、现场表决
5、 股权登记日:A股股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6月17日,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A股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6、 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0年6月17日下午15时闭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A股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
(2)H股股东(有关会议通知另发);
(3)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本次股东大会工作人员;
(5)公司聘任的律师等中介机构人员。
7、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日期:2010年6月21日一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
2)登记地点:上海市福山路450号三楼第五会议室;
3)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登记时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附件一)进行登记,也可委托托管机构进行登记。
8、 参加会议办法
A股个人股东参加会议时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A股法人股东需持委托出席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股东账户卡;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均有权参加。
9、 本次会议期间,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本公司联系地址:上海市福山路450号四楼,中海集运董秘室,联系电话:(021)65966978、65966857、65966512 ,传真:(021)65966813。
(二)股东大会议题
普通决议案
1、审议本公司二○○九年度经审核的境内外财务报告
2、审议本公司二○○九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审议本公司二○○九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本公司二○○九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审议本公司二○○九年度报告
6、审议关于续聘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二○一○年度境外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确定其酬金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二○一○年度境内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确定其酬金的议案
8、审议关于本公司董事、监事二○一○年度薪酬的议案
9、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按候选人逐项表决)
10、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按候选人逐项表决)
上述议案的相关内容,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4月28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登记)
致: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拟亲自/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出席贵公司于2010年6月25日下午14时在上海市崂山路600号,浦东明城大酒店一楼明轩厅举行的贵公司二○○九年度股东大会。
姓 名: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日期:2010年__月__日
签署:_________________
附注:
1、 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 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于出席会议时附上填写好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投票)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二○○九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 | 议案内容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1 | 本公司二○○九年度经审核的境内外财务报告 | |||
2 | 本公司二○○九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
3 | 本公司二○○九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4 | 本公司二○○九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5 | 本公司二○○九年度报告 | |||
6 | 续聘罗兵咸永道会计事务所为本公司二○一○年度境外核数师,授权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确定其酬金 | |||
7 | 续聘天职国际会计事务所为本公司二○一○年度境内核数师,授权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确定其酬金 | |||
8 | 本公司董事、监事二○一○年度薪酬 | |||
9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9.1 | 李绍德担任执行董事 | |||
9.2 | 马泽华担任非执行董事 | |||
9.3 | 张国发担任执行董事 | |||
9.4 | 张建华担任非执行董事 | |||
9.5 | 林建清担任非执行董事 | |||
9.6 | 王大雄担任非执行董事 | |||
9.7 | 黄小文担任执行董事 | |||
9.8 | 赵宏舟担任执行董事 | |||
9.9 | 严志冲担任非执行董事 | |||
9.10 | 徐 辉担任非执行董事 | |||
9.11 | 沈重英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 |||
9.12 | 沈康辰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 |||
9.13 | 盘占元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 |||
9.14 | 吴大器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 |||
9.15 | 张 楠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 |||
10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10.1 | 陈德诚担任监事 | |||
10.2 | 寇来起担任监事 | |||
10.3 | 华 民担任独立监事 | |||
10.4 | 潘英丽担任独立监事 |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授权日期:
注意事项:
1、 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中用"√"明确授权委托人投票。
2、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