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管理人、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姓名 | 赵利 |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黄耀庭 |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秦凤 |
公司管理人赵贵文、负责人赵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耀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秦凤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830,217,254.51 | 815,759,819.40 | 1.7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98,947,434.95 | -172,378,144.45 | 15.4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07 | -0.93 | -15.05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94,975.27 | 97.99 |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6,569,290.50 | -26,569,290.50 | -16.61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4 | -0.14 | -22.22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4 | -0.14 | -22.22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4 | -0.14 | -22.22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41 | -15.41 | 减少5.92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41 | -15.41 | 减少5.92个百分点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8,867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辽源市财政局 | 22,244,360 | 人民币普通股 |
| 赵岳昕 | 2,666,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刘砚坤 | 2,652,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国弘精选1期 | 2,128,349 | 人民币普通股 |
| 杨小华 | 1,222,79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曾碧英 | 1,200,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陈少丽 | 1,089,244 | 人民币普通股 |
| 陈美玲 | 950,696 | 人民币普通股 |
| 钟颖 | 912,751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国弘2期 | 832,998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0年4月13日收到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辽源中院”)(2010)
辽民破字第1号-1《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对本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
二、2010年4月14日,公司收到辽源中院(2010)辽民破字第 1 号《决定书》,指定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司重整采取管理人管理模式,信息披露责任人为管理人。为及时披露公司重整相关信息,管理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由春玲继续负责信息披露具体事宜。管理人履行职责的联系地址:吉林省辽源市福兴路 3 号,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邮政编码:136200,联系电话:15904374533。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 2010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 时在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召开。
三、2010 年4月19 日,公司管理人收到辽源中院(2010)辽民破字第1-1 号《关于同意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继续营业的答复》,同意公司继续营业,并由公司管理人聘任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负责营业事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管理人已启动债权申报及审查工作;同时,其它与公司重整相关的工作正在进行中。截至2010年4
月23日,已完成申报登记的债权计2笔,债权金额共计人民币242,221,396.44元,占公司负债总额981,821,738.22元(截止2009年9月30日)的24.67%。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利
2010年4月27日
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赵贵文
2010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