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姓名 | 崔臣 |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谢美玲 |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刘金毅 |
公司负责人崔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美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金毅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43,346,340,170.00 | 42,942,063,511.44 | 0.9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2,474,924,090.06 | 12,405,207,292.43 | 0.5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94 | 1.93 | 0.52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257,485,226.06 | 231.39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1958 | -231.41 |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0,314,581.44 | 50,314,581.44 | 144.37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78 | 0.0078 | 144.07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87 | 0.0087 | 150.88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78 | 0.0078 | 144.07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40 | 0.40 | 增加1.20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36 | 0.36 | 增加1.1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金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37,035.8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7,065,427.76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5,587.18 |
| 所得税影响额 | 1,809,219.10 |
| 合计 | -5,427,657.28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687,344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28,020,851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6,473,012 | 人民币普通股 |
| 同德证券投资基金 | 14,999,821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4,010,76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嘉实稳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12,999,967 | 人民币普通股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按公司-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12,662,544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2,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1,164,169 | 人民币普通股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型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8,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裕富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6,212,589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 应收账款 | 1,012,130,344.39 | 276,981,255.50 | 735,149,088.89 | 265.41 |
| 其他应收款 | 121,015,875.60 | 248,390,726.06 | -127,374,850.46 | -51.28 |
| 其他流动资产 | 1,153,872,682.61 | 638,583,610.40 | 515,289,072.21 | 80.69 |
| 短期借款 | 1,600,000,000.00 | 2,540,000,000.00 | -940,000,000.00 | -37.01 |
| 应付票据 | 2,060,790,000.00 | 1,463,810,000.00 | 596,980,000.00 | 40.78 |
| 项目名称 | 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35,625,509.49 | 58,887,272.23 | -23,261,762.74 | -39.50 |
| 管理费用 | 127,877,019.31 | 93,369,930.44 | 34,507,088.87 | 36.96 |
| 资产减值损失 | 1,564,858.23 | -556,005,036.74 | 557,569,894.97 | -100.28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7,065,427.76 | 4,932,635.72 | -11,998,063.48 | -243.24 |
| 投资收益 | 5,115,450.65 | -19,741.69 | 5,135,192.34 | 26,011.92 |
| 利润总额 | 72,724,600.29 | -113,281,632.47 | 186,006,232.76 | 164.20 |
| 所得税 | 21,616,505.92 | 109,268.44 | 21,507,237.48 | 19,682.9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57,485,226.06 | -957,087,557.32 | 2,214,572,783.38 | 231.3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9,194,994.47 | -52,310,003.46 | -206,884,991.01 | -395.5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75,424,891.14 | 19,133,491.33 | -1,194,558,382.47 | -6,243.28 |
(1)应收账款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重轨产品采用先货后款定期结算方式销售,期末未结算量增加所致。
(2)其他应收款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代垫款项减少。
(3)其他流动资产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购入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增加。
(4)短期借款减少的原因是偿还了部分到期的短期借款。
(5)应付票据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以票据结算的采购款增加所致。
(6)营业税金及附加减少的原因是报告期公司应缴增值税减少使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相应所致。
(7)管理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一季度机关物料消耗、工资费用等增加所致。
(8)资产减值损失增加主要是由于上年同期公司冲回部分存货跌价准备而本报告期增加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减少是公司持有的股票报告期市价下跌所致。
(10)投资收益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购入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增加。
(11)利润总额增加是由于上年同期公司亏损,本报告期公司盈利所致。
(12)所得税增加的原因是由于公司报告期盈利转回部分递延所得税所致。
(1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化的原因是报告期公司销售收入增加及原主材料采购量减少,支付采购款减少。
(1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化的原因是在建工程支出增加。
(1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减少的原因是一季度公司的新借入贷款减少及偿还部分借款等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1、2007年9月18日,公司通过发行股票购买集团公司钢铁主业资产,成功向集团公司定向增发了30.32亿股股票,包钢集团承诺:所拥有的包钢股份权益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2007年9月18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严格按照所承诺条件履行。
2、公司发行股票购买集团公司钢铁主业资产时,包钢集团承诺:将已转让给包钢股份的房屋产权由包钢集团名下办理到包钢股份名下、将第4024472号(“日月同辉”)和第4133672号(“双翼神马”)注册商标无偿转让给包钢股份、将五项专利技术及两项专利申请无偿转让给包钢股份、如果包钢股份同意,将向包钢股份转让其所持有天诚线材的全部股权;若包钢股份未同意收购,包钢集团将向第三方转让,降低对天诚线材的持股比例。上述承诺事项中商标转让工作已经完成,其他事项尚在办理当中。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即: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进行利润分配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在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情况下,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此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报告期内,公司未实施现金分红。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崔臣
2010年4月28日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