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简称:中国中铁 H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2010-017
A股代码:601390 H股代码:00390 公告编号:临2010-017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包含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6月29日(星期二)上午10:00,预计会期半天
◆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中国中铁大厦A座会议室
◆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书面记名投票表决
◆ 会议提案:
本次会议将审议以下普通决议案:
1.审议及批准《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及批准《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及批准《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审议及批准《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及批准《关于聘用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及批准《关于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审议及批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现将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集人:中国中铁董事会
(二)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10年6月29日(星期二)
(三)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中国中铁大厦A座会议室
(四)股东大会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书面记名投票表决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普通决议事项
1.审议及批准《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及批准《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及批准《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审议及批准《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及批准《关于聘用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及批准《关于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审议及批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第1、3-6项议案已于2010年4月26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0年4月2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本公司公告;第2项已于2010年4月23日经本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0年4月2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本公司公告;第7项议案已于2009年8月27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09年8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本公司公告。
三、股东大会出席/列席对象
(一)截至2009年6月8日(星期二)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前述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H股股东登记及出席须知请参阅本公司于H股市场发布的有关公告;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其他相关人员。
四、股东大会出席回复和出席登记方法
(一)出席回复
拟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填妥及签署股东大会回执(见附件二),并于2010年6月8日(星期二)之前在办公时间(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出席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北京地区以外的股东)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10年6月8日下午5点)。
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24小时前备置于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备置于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10年6月28日(星期一)9:00-11:30,13:30-15: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中国中铁广场A座511室。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中国中铁广场A座(邮编:100039);
联系部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万明,段银华;
联系电话:010-51878197,010-51878069;
传真:010-51878417。
(二)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1.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附件1: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委托股东大会主席或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10年6月29日召开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
投票指示:
| 序号 | 会议审议事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普通决议案 | |||||
| 1 | 审议及批准《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 | 审议及批准《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 | 审议及批准《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
| 4 | 审议及批准《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5 | 审议及批准《关于聘用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6 | 审议及批准《关于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 7 | 审议及批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 ||||
|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 |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 ||||
| 委托人持股数: | 委托人股东账号: | ||||
| 受托人签名: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
| 委托权限: | |||||
|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
| 注: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 |||||
附件二: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 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
| 股东地址 | |||||
| 出席人员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 持股数 | 股东代码 | ||||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
|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 年 月 日 | ||||
注: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