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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
    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2010-05-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的相关规定,自2010年4月20日起,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基金持有的中信证券(股票代码:600030)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2010年5月4日,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中信证券复牌,因涨跌幅限制而使该股票交易价格没有反映当天市场供求关系及自停牌以来影响股票价值各方面重大变化因素,本公司决定仍继续按“指数收益法”对旗下基金持有的该股票进行估值。2010年5月5日,该股票的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经本公司与托管行协商一致,自2010年5月5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中信证券恢复使用估值日其所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