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编号: 2010019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0年5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许晓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讨论,全票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终止实施<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公司2010年1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自《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对外公布以来,原制定的草案中几项重要指标均有可能做出较大调整,鉴于目前资本市场系统性风险较大,不明朗因素增多,公司认为实施时机尚不成熟,同意公司终止实施《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同时,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在进一步完善草案的基础上,适时推出股权激励方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集团内部股权转让价格的议案》。公司于2010年4月20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集团内部股权架构的议案》,当初确定的转让价格是以标的股权截止至2009年12月31日的帐面净资产为依据确定的,如以此为依据确定的价格实施转让将会虚增转让方公司帐面上的投资收益,影响公司对转让方公司的业绩考评,且转让方、受让方及标的股权方均为集团全资子公司。因此,需要重新确定转让价格,应以公司当初投入的成本价作为此次的转让价格,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转让方 | 受让方 | 标的股权 | 原转让价格 | 调整后价格 |
深圳电力 | 长园电力 | 浙江恒坤100%的股权 | 2022.04万元 | 4370万元 |
深圳电力 | 长园电力 | 北京电力100%的股权 | 59.82万元 | 55万元 |
长园盈佳 | 长园电力 | 杭州电力100%的股权 | 123.45万元 | 86.92万元 |
长园特发 | 长园集团 | 长园长通100%的股权 | 2375.70万元 | 1968万元 |
香港电子 | 深圳电子 | 利多投资100%的股权 | 1069.09万元 | 7.9元 |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O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