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股票
(中信证券)恢复采用市价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中信证券)恢复采用市价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2010-05-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文)的相关规定,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0年4月20日起对旗下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及诺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中信证券(股票代码:600030)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详见本公司2010年4月21的有关公告)。
根据中信证券复牌后的市场交易状况,本公司认为2010年5月5日中信证券的交易已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当日收盘价格更能公允地反映其价值。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0年5月5日起对中信证券恢复采用市价估值方法进行估值。
若未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本公司也可采用其他合理的估值方法进行估值并将及时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