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金融服务海西建设工作要点正式出台
⊙记者 彭飞 ○编辑 阮奇
为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发展,近日,经福建省政府同意,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监局、福建证监局、福建保监局和省直相关部门联合出台了《2010年金融服务海西建设工作要点》,海峡产业投资基金有望年内设立。
大力培育上市企业后备军
记者了解到,在融通信贷资金方面,福建省将积极争取将福州、厦门、泉州等中心城市的分支机构列入各家银行总行的重点城市行发展规划,单独配置信贷计划,以满足海西中心城市建设的资金需求。
《工作要点》指出,要总结资本市场“晋江现象”的成功经验,加大对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后备企业的扶持力度,特别要加强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信息网络、海洋科技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小企业的培育和扶持,推动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成长性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到中小板、创业板发行上市。积极支持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公司通过资本市场再融资,进一步提升企业的资本实力。
《工作要点》明确,福建将继续加强与新加坡、澳大利亚、韩国等境外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中介机构合作,推进企业到境外上市和再融资。同时明确,海峡产业投资基金争取在年内完成设立工作。鼓励台资金融机构投资信托、创投等,建立区域金融总部,探索闽台金融业务合作的新领域、新模式。
闽台贸易争取人民币结算试点
《工作要点》要求,推动省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券,进一步改善企业的财务结构,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支持中小企业以产业基地、工业园区、科技园区等产业集聚区为依托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吸引和鼓励境内外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来闽拓展业务,促进更多资本进入股权投资市场。
《工作要点》指出,争取获批开展闽台贸易以人民币计价结算试点,拓展以人民币计价的信用证、保函、托收等结算方式下的贸易融资业务,促进两岸贸易机构加快资金周转速度。发挥厦门经济特区优势,争取先行先试两岸人民币和新台币现钞调运业务,建立人民币和新台币现钞的供应和回流渠道。
此外,《工作要点》还纳入了推动闽台金融机构双向互设,争取国家有关部门优先支持台资金融机构到福建省设立机构,积极促进兴业银行赴台设立代表处;支持两岸金融机构在福建省合资设立各类基金,积极争取引进台资银行入股省内城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