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追送现金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机电 公告编号:临2010—020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追送现金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已于2010年5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了《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追送现金的实施公告》(临2010—018)。现将本次执行追送现金方案情况作如下提示:
一、本次追送现金的方案
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决定采取向本公司2010月5月6日登记在册的,除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浙大圆正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浙大网新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大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持有108,760,000股股权)追送现金壹仟万元人民币,追送现金的金额为该等股东每持有1股获得0.0919455元(即每持有10股获得0.919455元)。
二、追送现金的时间安排:
股权登记日:2010年5月6日
现金到帐日:2010年5月7日
三、追送现金的对象
截至2010年5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除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浙大圆正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浙大网新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大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之外的其他全体股东。
四、追送现金的金额
符合条件的对象每持有10股获得0.919455元现金。
五、追送现金的方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的追送现金将于2010 年5月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2、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深圳金时永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追送现金将于2010年5 月7日由网新集团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大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直接派发。
六、追送现金相关事项
追送现金属于执行对价安排的一部分,追送现金无需缴纳相关税费。追送现金的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为追送现金到帐日,追送现金到帐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0年五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机电 公告编号:临2010—021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所持部分股份
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本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浙大网新”)通知,浙大网新已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12,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4.30%)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质押期限自2010年4月27日起至质押双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为止。前述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0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浙大网新共持有本公司股份89,448,10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2.0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大网新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质押数量为52,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63%,占浙大网新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8.13%。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