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解除公告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解除公告
2010-05-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220 股票简称:江苏阳光 编号:临2010-013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解除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函告如下;
集团公司于2009年9月22日以所持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限售流通股10,471.0547万股和无限售流通股1,831.4453万股共计12,30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0%),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阴市支行提供了9500万元最高额质押担保(详见2009年9月24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集团公司已于2010年5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股权的质押登记解除手续,由于2010年3月8日集团公司所持有的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部份可以流通(详见2010年3月2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因此集团公司解除上述质押时限售流通股数量已变更为8,638.1006万股、无限售流通股数量变更为 3,664.3994万股,共计12,302.5万股。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