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特别报道
  • 5:产经新闻
  • 6:财经海外
  • 7:观点·专栏
  • 8:公 司
  • 9:公司纵深
  • 10:公司·价值
  • 11:调查·市场
  • 12:车产业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市场·资金
  • A6:市场·观察
  • A7:市场·期货
  • A8:股指期货·融资融券
  • B1:披 露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价异动公告
  • 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4月经营简报
  • 关于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停牌股票复牌后的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解除公告
  •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天津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新药获批公告
  •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股权质押情况公告
  •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国电CWB1”认股权证行权特别提示公告
  •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NEWBRIDGE发行本公司H股股份的公告
  •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  
    2010年5月7日   按日期查找
    B1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17版:信息披露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价异动公告
    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4月经营简报
    关于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停牌股票复牌后的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解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天津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新药获批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股权质押情况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国电CWB1”认股权证行权特别提示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NEWBRIDGE发行本公司H股股份的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5-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762 公司简称:西藏矿业 公告号: 2010-011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0年5月6日在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南二段23号向阳大厦5楼召开。会前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10年4月30日以传真、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陈荣发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曾泰先生出席本次董事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曾泰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现行有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董事会通过对公司相关情况进行自查,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历史上遗留的1998年公司为重庆海棠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的5000万元担保责任目前仍未完全解除,公司已在历年年报中披露该事项,目前仍在积极督促相关方解除公司担保责任。但鉴于相关债权人已申请司法冻结被担保方及相关方的有足够价值的财产(包括四川都江堰海棠铁合金冶炼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的约261万股股份等),且西藏藏华工贸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已对公司出具承诺:若该笔担保纠纷导致公司需承担相应责任,该公司将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以确保不对公司经营和财产安全造成任何影响;故公司董事会认为该笔历史遗留的担保对公司不会造成损失,对公司的实质性影响已消除,不影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质性条件。董事会责成公司尽快与相关方接洽彻底解除公司的担保责任。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

    为了实现公司稳步增长,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拟采用向包括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在内的不超过10家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募集资金,由于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此项议案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关联董事董事曾泰先生、陈荣发先生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由其他7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内容逐项进行了表决:

    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2、发行股票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6,870万股(含6,870万股)。最终发行数量将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发行对象竞价情况和募集资金需求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3、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为包括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在内的不超过10家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其中,公司的第一大股东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认购的股票数量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的17.69%。公司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以竞价方式,或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具体发行对象。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4、锁定期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投资者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向公司第一大股东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5、定价基准日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0年5月7日)。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6、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价格不低于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即不低于21.89元/股。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数量、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发行对象竞价情况和募集资金需求,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7、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的6个月内择机发行。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8、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锁定期满后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9、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14.54亿元,将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投资额

    (亿元)

    1西藏扎布耶盐湖锂资源开发产业化示范项目一期技改工程1.18
    2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资源开发二期工程4.89
    3白银扎布耶锂资源二期开发建设工程3.57
    4西藏尼木厅宫铜矿采矿扩建及5,000吨电解铜建设项目4.90
     合 计14.54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少于拟投资项目的预计建设投资需要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超出拟投资项目的预计建设投资需要金额,则超出部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10、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1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本次发行需在获得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后,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此事项属关联交易,董事曾泰先生、陈荣发先生为关联董事,因此以上二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有关本次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事项详见本日公告的《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2010-012)》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一)、西藏扎布耶盐湖锂资源开发产业化示范项目一期技改工程,总投资为1.18亿元。

    (二)、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资源开发二期工程总投资为4.89亿元

    (三)、白银扎布耶锂资源二期开发建设工程,总投资为3.57亿元。。

    (四)、西藏尼木厅宫铜矿采矿扩建及5,000吨电解铜建设项目总投资为4.90亿元。

    实际募集资金不足募集资金拟投资额的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超过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贷款方式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详见《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公告内容详见巨潮网 www.cninfo.com.cn )。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安排,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签订非公开发行股票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以下简称“矿业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8,779,7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69%,为公司控股股东。为支持公司的长远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并基于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前景的良好预期,矿业总公司拟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部分股票。经双方协商,矿业总公司和公司于2010年5月5日在拉萨签署了《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与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以下简称“《认股合同》”),《认股合同》约定公司同意矿业总公司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特定对象之一,向矿业总公司发行以下约定之股票,发行后矿业总公司仍将保持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地位。

    此事项属关联交易,董事曾泰先生、陈荣发先生为关联董事,因此以上二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根据《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决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专户专储,专款专用。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五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762 证券简称:西藏矿业 公告编号:2010-013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投资额(亿元)
    1扎布耶盐湖一期技改工程1.18
    2扎布耶盐湖二期工程4.89
    3白银扎布耶二期工程3.57
    4尼木铜矿项目4.90
     合 计14.54

    以上项目拟全部用募集资金进行投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若低于拟投入项目的资金需要总数量,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若多于拟投入项目的资金需要总数量,超过部分全部补充流动资金。

    为及时把握市场机遇,在募集资金到位前,西藏矿业拟以银行贷款等方式自筹资金先行用于上述项目的前期投入和建设,并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对前期以自筹方式投入的资金进行置换。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可行性分析

    (一)扎布耶一期技改工程

    1、项目背景及必要性

    西藏扎布耶锂资源开发产业化示范项目一期工程已被国家计委于1996年列入“九五”国家重点科技攻关计划,并被西藏自治区政府列入《西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国家重点项目和2010年远景纲要》。该工程设计产能规模为5,000吨/年纯碳酸锂(品位99.23%)产品,工程项目已于2004年9月建成投产,并于2006年11月通过国家竣工验收。但由于设计参数偏高、资本金投入不足等诸多因素,致使该项目一直未能达到设计产能要求。因此,对一期工程存在的实际问题进行技术改造、优化完善生产工艺迫在眉睫。

    2、项目建设内容

    (1)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西藏扎布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

    住 所:日喀则市珠峰路25号

    注册资金:4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戴扬

    成立日期:1999年6月30日

    经营范围:锂矿、硼矿、锂硼系列产品、无机盐、盐湖生物资源及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

    (2)项目采取工艺

    扎布耶一期工程采用的是公司自主研发的“太阳池浓缩法”工艺。自2005年试生产至今,西藏矿业经反复试验证明该方法是科学的、能充分适应扎布耶盐湖特殊品质的碳酸盐型盐湖提锂生产工艺,不仅工艺简捷、成本低廉,而且对环境的损害是目前应用的所有提锂工艺中最小的。

    (3)项目预算及建设进度

    本项目建设周期约24个月,总投资为11,768万元,其中:建筑工程投资为11,000万元,其他费用为768万元。

    3、项目发展前景分析

    本项目完成后,西藏矿业将具备年产8,000吨碳酸锂精矿的设施条件,较一期工程初期设计年产能5,000吨有较大提高,为实现规模化开发奠定基础。产品将全部用于本公司的锂矿深加工业务,为深加工业务扩大产能提供充足的矿石原料保证。

    4、项目涉及的立项以及土地、环保等有关事项的报批

    本项目的核准、环保审批涉及的相关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二)扎布耶二期工程

    1、项目背景及必要性

    扎布耶一期工程自2005年试生产至今,公司不仅确认了“太阳池浓缩法”的科学性和良好的工业应用性能,而且已在生产建设和经营管理等各方面取得了不少宝贵经验。西藏矿业若能在扎布耶一期工程实施技改的同时,开始二期工程的建设,进一步扩大“太阳池浓缩法”工艺的生产应用,将可实现锂资源的规模化开发,快速推动公司的发展。

    2、项目建设内容

    (1)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仍为西藏扎布耶。

    (2)项目采取工艺

    本项目将采取已经试验成功的“太阳池浓缩法”碳酸型盐湖提锂工艺。

    (3)项目预算及建设进度

    本项目建设周期约24个月,总投资为48,866万元,其中:建筑工程投资为32,700万元,设备、安装投资为8,351万元,其他费用为7,815万元。

    3、项目发展前景分析

    本项目完成后,西藏矿业将具备生产18,000吨锂精矿的设施条件,与一期技改工程完成后形成的8,000吨产能合计将形成26,000吨的总产能,实现锂资源的规模化开发。

    4、项目涉及的立项以及土地、环保等有关事项的报批

    本项目核准、环保审批涉及的相关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三)白银扎布耶二期工程

    1、项目背景及必要性

    近年来全球工业发展速度加快,尤其是电子产业高速发展带动锂电池消费量大幅度增加,引起世界市场碳酸锂需求量急剧增加,世界市场碳酸锂供应紧张,碳酸锂价格大幅度上涨。另外,2010年1月召开的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已把藏西盐湖开发列为“十二·五”重点建设项目规划。

    为贯彻实施中央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积极把握行业发展机会,西藏矿业计划通过实施锂深加工项目,实现规模经济,快速推动公司的发展。

    2、项目建设内容

    (1)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白银扎布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白银扎布耶锂业有限公司

    住 所:白银中科院高科技产业园

    注册资金: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戴扬

    成立日期:2004年8月24日

    经营范围:锂、硼、钾、溴系列产品的制造(凭许可证经营)

    (2)项目采取工艺

    本深加工项目主要通过锂精矿(含Li2CO365%)生产工业级碳酸锂、电池级碳酸锂和氢氧化锂,生产工艺均为世界通用的成熟工艺。

    碳酸锂的生产采用碳酸化法:以锂精矿为原料,经热洗所得含Li2CO390%以上热洗矿,通入CO2转变为碳酸氢锂液,进行热分解及精制即获得产品。

    氢氧化锂的生产采用碳酸锂——石灰岢化法:以锂精矿为原料,经热洗所得含Li2CO390%以上热洗矿与石灰按一定比例混合岢化,锂转化为氢氧化锂,经过滤洗涤,滤渣废弃,含氢氧化锂蒸发浓缩、冷却结晶析出单水氢氧化锂。

    (3)项目预算及建设进度

    本项目建设周期约24个月,总投资为35,67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为29,17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6,506万元。

    3、项目发展前景分析

    本项目完成后,公司将新增10,000吨锂产品产能,包括5,000吨电池级碳酸锂、2,000吨工业级碳酸锂和3,000吨氢氧化锂,总产能达到15,000吨。

    4、项目涉及的立项以及土地、环保等有关事项的报批

    本项目已取得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备案文件及甘肃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该项目的环评批复。

    (四)尼木铜矿项目

    1、项目背景及必要性

    由于铜具有良好的导热、导电以及延展性能,铜及其加工材料被广泛应用在电力、建筑、交通、家用电器等各个领域,与整个经济的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在过去的十年中,西方国家工业生产总值每增加1%,精炼铜的消耗量大约增加1.57%。近年来,随着信息通讯技术的快速发展,电子产品以及IT相关设备产量也快速增长,极大的促进了全球铜的消费量。

    我国的精铜消费速度远远高于世界平均的铜消费增长速度,是全球最大的铜消费国。由于国内的电铜产量无法满足国内的铜消费增长,我国每年需要从国外大量进口电解铜。

    西藏矿业积极加大尼木铜矿的建设,在缓解国内电解铜资源紧张、满足国内需求的同时,也可为公司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

    2、项目建设内容

    (1)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尼木铜业,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尼木县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尚日路

    注册资金: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拉巴次仁

    成立日期:2007年6月6日

    经营范围:铜矿、金矿、银矿等有色金属及其他矿种的开采加工及销售

    (2)项目采取工艺

    本项目采用“氧化铜矿破碎——堆浸——萃取——电积”工艺生产电解铜产品。该工艺在国内外已经是很成熟的工艺,它的特点是:工艺流程简单、生产效率高、连续作业性强、分离效果好、回收率高、操作简便,生产时“三废”少,对处理一些低品位氧化铜矿非常适应。

    (3)项目预算及建设进度

    本项目建设周期约24个月,总投资约49,00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投资约20,000万元,设备、安装投资约20,000万元,其他费用约9,000万元。

    3、项目发展前景分析

    本项目建成后,西藏矿业将形成年产6,500吨的电解铜产能。预计将取得良好经济效益。

    4、项目涉及的立项以及土地、环保等有关事项的报批

    本项目核准、环保审批涉及的相关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公司将形成锂精矿、铜矿采选和深加工的完整产业链,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同时也有利于降低资产负债率,提升公司的偿债能力。

    西藏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5月6日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1999)133号文批准,公司于2000年1月,以当时的总股本18,819.5 万股为基数,按10∶1.578948的比例向原股东配股。配股总量为1,231.5万股,配股价7.09元。其中向国有法人股股东配售181.5万股,国有法人股股东以实物资产认购;向社会公众股配售1,050万股。

    经深圳同人会计师事务所深同证字第1号《验资报告》验证,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以罗布萨铬矿山的109号矿山及相应设施、生产设备认购,该项资产经中联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后,并经财政部财评字(1999)267号文确认的价值为12,868,350元,认购配股181.5万股;社会公众股获配1,050万股,全部以现金缴款,共计7,444.50万元,已于2000年1月21日到位。本次配股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6,694.97万元。

    西藏矿业没有将资金用于委托理财,也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占用的情况。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见附件1。

    (二)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班戈金、铜矿建设项目经西藏自治区经济贸易体制改革委员会以藏经委企复[1999]171、172、173 号文立项批准。拟投入金额3,840 万元,截至2004 年10月21日累计投入403.76 万元。由于西藏高原地区的特殊性,公司进行多次地堪实验工作,发现其地质情况变化非常大,建设环境已发生变化;并且由于2003 年西藏地区全面开展停止及整顿黄金开采工作,致使本公司对矿山建设工作全面停止。公司本着保护投资者利益,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决定暂停对其投入。

    甘藏铬盐化工有限公司1万吨/年红矾钠改扩建项目经西藏自治区经济贸易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藏经委企复[1999]174号文件批准立项,拟投入金额4,950 万元。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审慎使用建设资金;截至2004 年10月21日,该项目已基本完工,累计投入4,019.77 万元。

    上述两个项目节余的2,270.97 万元投入新的投资项目:西藏扎布耶盐湖碳酸锂(锂矿结晶池)扩建项目。公司预计向该新项目投资3,500 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2,270.97 万元,其余通过自有资金解决。该新项目获得了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藏国资发[2004]60 号的批准。

    2004年10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前次募集资金用途的预案》,并于2004年10月23日公布了《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公告》。

    2004年11月29日,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变更部分前次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2004年11月30日进行了公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及置换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详见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甘藏铬盐化工有限公司1万吨/年红矾钠改扩建项目投产后,产能达标,但因技术原因和市场原因导致价格倒挂现象严重,故实际未产生效益。

    西藏扎布耶盐湖碳酸锂(锂矿结晶池)扩建项目产能一直未能达到设计产量,同时因管理及资金不到位等诸多因素导致平均年产量完成率仅为19.25%。

    四、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的对照

    公司将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做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内容一致。

    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西藏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5月6日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6,694.97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6,694.97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270.97  2000年:2,234.3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33.92% 2001年:856.87  
          2002年:562.97  
          2003年:121.00  
          2004年:2,919.74  
    投资项目投资项目投资项目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

    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1西藏班戈金、铜矿建设项目西藏班戈金、铜矿建设项目3,8403,840403.763,8403,840403.76-3,436.24终止
    西藏扎布耶盐湖碳酸锂(锂矿结晶池)扩建项目--2,270.97--2,270.972,270.972004年9月竣工
    2甘藏铬盐化工有限公司1万 吨/年红矾钠改扩建项目甘藏铬盐化工有限公司1万 吨/年红矾钠改扩建项目4,9504,9504,019.774,9504,9504,019.77-930.232004年12月竣工

    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承诺

    效益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累计实现

    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200720082009  
    1甘藏铬盐化工有限公司1万吨/年红矾钠改扩建项目100%年税后利润756.88万元181.43-2,445.76-242.06-2,265.30
    2西藏扎布耶盐湖碳酸锂(锂矿结晶池)扩建项目19.25%--2,486.44-1,842.13-5,081.72-11,027.73

    注1:投资项目承诺效益各年度不同的,应分年度披露。

    注2: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是指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至截止日期间,投资项目的实际产量与设计产能之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