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ST金顶 公告编号:临2010-024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交易价格触及涨幅限制。
●经问询公司董事会及公司控股股东,除本公告披露信息外,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
●公司债权人已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公司目前尚未接到法院是否受理的相关通知。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在2010年5月4日、5月5日、5月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交易价格触及涨幅限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债权人峨眉山市天翼包装有限责任公司已向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乐山中院)提出了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截止目前公司尚未接到乐山中院是否受理的相关通知。
经公司管理层确认,截止目前及可预见的三个月内,本公司不存在与公司重整无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2、经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华伦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其于2010年4月30日书面复函说明重整进展情况,请详见刊登在2010年5月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公司公告临2010-023号公告。
华伦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于2010年5月6日对于本公司问询再次书面复函说明如下:
“贵公司5月5日问询函收悉,除本管理人于2010年4月30日致四川金顶公司书面复函说明华伦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进展及重整可能涉及四川金顶股份变动外,截止目前且在可预见的三个月内,无其他与华伦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无关的可能涉及四川金顶股份变动事项,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3、经公司核实,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不存在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及有关人员不存在泄漏尚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本公司债权人已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公司管理层确认事项及公司控股股东复函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债权人提出的对本公司重整申请是否被乐山中院受理以及本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有重大不确定性,即使乐山中院受理重整申请,本公司重整不成功将直接面临破产清算,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本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已于2010年4月2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上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