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
证券代码:600656 证券简称:ST方源 公告编号:临2010-45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0年5月6日,《上海证劵报》发表了一篇题为《ST方源1.3亿元债务归还进入倒计时》的文章,其中提到“新任实际控制人余蒂妮刚刚掏出2.77亿元代行股改承诺”。
●上述表述与实际情况不符。
一、传闻简述
2010年5月6日,《上海证劵报》发表了一篇题为《ST方源1.3亿元债务归还进入倒计时》的文章,并提到“新任实际控制人余蒂妮刚刚掏出2.77亿元代行股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上述报道中“新任实际控制人余蒂妮刚刚掏出2.77亿元代行股改承诺”的表述与实际情况不符。关于股改业绩承诺的履行情况,本公司已多次以公告形式予以提示、披露,不存在该文章表述的情况。
二、澄清声明
针对报道中提到的“新任实际控制人余蒂妮刚刚掏出2.77亿元代行股改承诺”,本公司说明如下:
根据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简称:勋达投资)及许志榕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所作承诺:公司2008、2009年两年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10,000万元,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之间的差额部分将由勋达投资和许志榕以现金方式补足,具体支付时间为2009年度报告披露后10日内。
本公司2009年度报告于2010年4月30日披露,公司2009年度亏损47183.20万元,2008年、2009年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承诺业绩之间差额为52679.50万元,勋达投资和许志榕应在2010年5月10日前以现金方式补足。
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下简称:华信泰)于2010年4月15日经司法拍卖竞得勋达投资所持本公司39978070股限售流通股,并于2010年4月28日就代勋达投资履行股改业绩承诺义务事项承诺:在法院正式下达确认华信泰竞得标的股份的裁定、并将标的股份过户至华信泰名下后,华信泰自愿代勋达投资履行标的股份对应的股改业绩承诺。(详见本公司2010年4月29日《关于股权拍卖买受人代勋达投资履行相应股改业绩承诺事项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刊登之日,法院尚未正式下达确认华信泰竞得标的股份的裁定书,本公司也未收到华信泰支付的履行股改业绩承诺款项。
本公司已分别致函勋达投资和许志榕,要求尽快制定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方案并抓紧落实执行;如勋达投资和许志榕未能切实履行股权分置改革承诺,损害上市公司合法权益,本公司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目录
《ST方源1.3亿元债务归还进入倒计时》来源于2010年5月6日《上海证劵报》
特此公告。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零年五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656 证券简称:ST方源 公告编号:临2010-46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证监局要求股改义务人
切实履行股改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年5月6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简称:广东证监局)分别下发给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简称:勋达投资)和许志榕的《关于要求切实履行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承诺的函》[广东证监函〔2010〕379号、380号]。
勋达投资所持本公司39978070股限售流通股已被司法拍卖,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下简称:华信泰)拍得该项股权,如该项股权完成过户手续,勋达投资仍将持有本公司12300000股限售流通股。许志榕持有的本公司13915341股限售流通股已被司法拍卖,如该项股权完成过户手续,许志榕仍将持有本公司9660000股限售流通股。
为确保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承诺得到切实履行,保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广东证监局对勋达投资及许志榕提出以下监管要求:
一、按照股权分置改革承诺,对本公司2008年、2009年实际净利润低于股改业绩承诺的差额部分,勋达投资和许志榕应于公司2009年度报告披露后10日内以现金方式补足。目前,华信泰公司已承诺代勋达投资履行所拍得股份相应的股权分置改革承诺。勋达投资及其实际控制人、许志榕应尽快制定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方案并抓紧落实执行,落实方案应依照《证券法》的规定予以公开披露;同时,勋达投资及其实际控制人应加强与华信泰的沟通联系,督促其履行所拍股份相应的股权分置改革承诺义务。
二、如勋达投资和许志榕未能切实履行股权分置改革承诺,损害上市公司合法权益,广东证监局将依法追究勋达投资及其实际控制人、许志榕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零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