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特别报道
  • 5:产经新闻
  • 6:财经海外
  • 7:观点·专栏
  • 8:公 司
  • 9:公司纵深
  • 10:公司·价值
  • 11:调查·市场
  • 12:车产业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市场·资金
  • A6:市场·观察
  • A7:市场·期货
  • A8:股指期货·融资融券
  • B1:披 露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诉讼公告
  •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开通招商银行卡网上直销交易业务并实施费率优惠的公告
  •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告
  •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2010年5月7日   按日期查找
    B2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25版:信息披露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诉讼公告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开通招商银行卡网上直销交易业务并实施费率优惠的公告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告
    2010-05-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10-017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0年6月22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本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将第五届董事会的组成、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的组成

      按照本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五届董事会将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董事任期自本公司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 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董事候选人推荐书见附件)

      (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本公司董事会及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四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

      (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向第四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内(即2010年5月17日前)以书面方式向本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推荐的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3、本公司董事会将召开会议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亦应依法作出相关声明。

      5、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候选人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本公司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本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1、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则;

      3、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或在相关机构任职的人员;

      (6)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六、 关于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

      (一)推荐人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

      2、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人资格证明。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应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二)推荐人向本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本公告通知的截止日期2010年5月17日17:00 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者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万聪

      联系电话:0871--3106792 传真:0871-3106735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东路111号

      邮政编码:650051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六日

      附件: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推荐书

      推荐人:

      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类别 :□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请在董事类别前打“√”)

      推荐的董事候选人姓名:

      推荐的董事候选人年龄:

      推荐的董事候选人性别:

      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条件。

      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

      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简历:(包括职业、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全部兼职情况等)

      其他说明:(如有)

      推荐人:(盖章/签名)

      二○一○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10-018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0年6月22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第五届监事会的组成、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监事会的组成

      按照本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五届监事会将由五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不少于监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职工监事由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他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二、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的推荐(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推荐书见附件)本公司监事会和在本公告发布之日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可向第四届监事会推荐股东代表担任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三、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10年5月17日按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推荐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因公司监事会需对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召开监事会确定监事候选人名单,需要一定的时间,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不再接收各方的监事候选人推荐。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监事会将对推荐的监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监事会召开会议确定监事候选人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候选人应在监事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四、监事任职资格

      (一)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本公司监事候选人应具有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本公司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五、其他说明

      1、推荐人推荐监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

      (2)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监事候选人承诺及声明;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2、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法人股东推荐该监事候选人的文件及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股票帐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本公告发布之日的持股凭证。

      3、推荐人向本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本公告通知的截止日期2010年5月17日17:00 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者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六、联系方式

      本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东路111号

      电话:0871-3106792 传真:0871-3106735

      邮编:650051

      联系人:张万聪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五月六日

      附件: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监事候选人推荐书

      推荐人:

      推荐的监事候选人姓名:

      推荐的监事候选人年龄:

      推荐的监事候选人性别:

      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条件。

      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

      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简历:(包括职业、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全部兼职情况等)

      其他说明:(如有)

      推荐人:(盖章/签名)

      二○一○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