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包运租船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0798 股票简称:宁波海运 编号:临2010—07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包运租船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多轮谈判,截止2010 年5月4日,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与主要托运人的包运租船合同(以下简称“COA合同”)已签订完毕,COA 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货种和运量:运输的货种为煤炭。2010年,通过本公司水路运输的运量约为1360万吨(其中680万吨有效期自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占本公司2009年实际完成货运量的86.39%。
二、航线和运价:COA合同的主要航线是从北方港口至华东及其以南的相关电厂及港口。2010年度COA合同的平均基准运价较2009年度同比上调9%左右。
三、大部分COA合同约定了不同吨级船舶每航次在装载港和卸载港合并计算留港时间及因超时托运人应支付给本公司的滞期费标准,还对计量和验收、运输安排及违约责任等作了规定。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五月六日
证券代码: 600798 股票简称:宁波海运 编号:临2010—08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贷款进行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提供担保金额为9,800万元,含本次担保累计为其担保26,800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反担保协议,但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已为本公司提供了金额为23,000万元融资租赁担保。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包含本次担保在内,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6,800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为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运集团)合计9,8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1、为海运集团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东支行1,800万元人民币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10年5月5日起至2012年5月5日止;
2、为海运集团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8,000万元人民币银行贷款进行担保,担保期限自2010年5月6日起至2012年3月22日止。
本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银行贷款进行担保的议案》:为支持海运集团的发展,从而促进控股股东与本公司的共同繁荣,本公司为海运集团提供总额在43,000万元以内的银行贷款进行担保,担保的期限为3年。本议案为关联交易,海运集团和宁波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
本公司为海运集团提供的担保总额(含本次担保)未超过本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为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银行贷款进行担保的议案》规定的担保总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海运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注册资本1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管雄文,主要经营业务: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各港间货物(含油品、集装箱)运输;船舶及其辅机的修造;海上货物中转、联运;仓储,揽货;室内外装潢;船舶物资配件、日用品的批发、零售;国内劳务合作;本单位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实业投资。海运集团持有本公司41.91%的股权(365,062,214股),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截止2009年12月31日,海运集团总资产740,216.01万元,总负债 491,049.36万元,净资产249,166.65万元,资产负债率66.34%。
三、董事会意见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银行贷款进行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公司为海运集团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保证海运集团筹措生产经营及其发展所需资金,降低债权风险,促进海运集团的良性发展,与海运集团形成互保关系,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担保)为26,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次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4.22%。无其他担保,无逾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
1.担保合同
2.公司董事会四届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