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和201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的通知
(上接17版)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赵锡军先生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 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包括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4月29日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赵锡军,作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赵锡军
2010年4月29日
附件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10年6月24日召开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权限代为行使表决权。
投票指示:
| 序号 | 会议审议事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普通决议案 | |||||
| 议案1 | 关于2009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 ||||
| 议案2 | 关于2009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 ||||
| 议案3 | 关于2009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 ||||
| 议案4 | 关于2010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议案 | ||||
| 议案5 | 关于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 议案6 | 关于2009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 | ||||
| 议案7 | 关于聘用201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特别决议案 | |||||
| 议案8 | 关于A股和H股配股方案的议案 | ||||
| 8.1 | 股票种类及每股面值 | ||||
| 8.2 | 配股比例及数量 | ||||
| 8.3 | 配股价格 | ||||
| 8.4 | 配售对象 | ||||
| 8.5 | 募集资金用途 | ||||
| 8.6 | 本次配股前本行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
| 8.7 | 决议有效期 | ||||
| 议案9 | 关于A股和H股配股相关授权的议案 | ||||
| 普通决议案 | |||||
| 议案10 | 关于A股和H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 ||||
| 议案11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议案12 | 关于中期资本管理规划的议案 | ||||
| 议案13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13.1 | 选举郭树清先生连任本行执行董事 | ||||
| 13.2 | 选举张建国先生连任本行执行董事 | ||||
| 13.3 | 选举彼得·列文爵士连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 ||||
| 13.4 | 选举詹妮·希普利爵士连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 ||||
| 13.5 | 选举伊琳·若诗女士连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 ||||
| 13.6 | 选举黄启民先生连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 ||||
| 13.7 | 选举杨舒女士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 | ||||
| 13.8 | 选举任志刚先生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 ||||
| 13.9 | 选举赵锡军先生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 ||||
| 议案14 |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
| 14.1 | 选举谢渡扬先生连任本行股东代表监事 | ||||
| 14.2 | 选举刘进女士连任本行股东代表监事 | ||||
| 14.3 | 选举郭峰先生连任本行外部监事 | ||||
| 14.4 | 选举戴德明先生连任本行外部监事 | ||||
| 14.5 | 选举宋逢明先生担任本行股东代表监事 | ||||
| 3.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 请将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于2010年6月23日下午2:30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在出席会议时需出具原件。 |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 ||||
| 委托人持股数: | 委托人股东账号: | ||||
| 受托人签名: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
| 委托权限: | |||||
|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委托期限至本次会议及其续会结束 | ||||
| 注: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 |||||
附件三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10年6月24日召开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并按照下列权限代为行使表决权。
投票指示:
| 序号 | 会议审议事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特别决议案 | |||||
| 议案1 | 关于A股和H股配股方案的议案 | ||||
| 1.1 | 股票种类及每股面值 | ||||
| 1.2 | 配股比例及数量 | ||||
| 1.3 | 配股价格 | ||||
| 1.4 | 配售对象 | ||||
| 1.5 | 募集资金用途 | ||||
| 1.6 | 本次配股前本行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
| 1.7 | 决议有效期 | ||||
| 3.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 请将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于2010年6月23日下午2:30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在出席会议时需出具原件。 |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 ||||
| 委托人持股数: | 委托人股东账号: | ||||
| 受托人签名: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
| 委托权限: | |||||
|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委托期限至本次会议及其续会结束 | ||||
| 注: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 |||||
附件四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股东大会、201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回执
| 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
| 股东地址 | |||||
|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 持股数 | 股东代码 | ||||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
|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 |||||
注:1. 本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 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请于2010年6月4日以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