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0-019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0年03月18日召开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0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9,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4.05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05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0年05月14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10年05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0年05月1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8*****731 | 黄山永佳(集团)有限公司 |
2 | 08*****012 | MEGA |
3 | 08*****013 | 大永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 | 08*****011 | 永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五、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
公司《首期(2007-201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2009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实施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将由4.98元/股调整为4.53元/股。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唐永亮、陈慧洁
咨询电话:0559-3514242传真:0559-3516357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0-020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激励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告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审计:2009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96,013,481.77元)小于扣除非常性损益前的净利润(102,796,173.51元),故选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用于计算考核指标。(上述均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数据)
指标名称 | 2009年度 | 2008年度 | 同比增长 | 业绩指标 |
净利润(元) | 96,013,481.77 | 68,745,870.54 | 39.66% | 增长1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91 | - | - | 10% |
经计算, 2009年净利润比2008年增长39.66%,超过10%;2009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4.91%,超过10%,满足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的议案》。
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2009年度财务报告。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无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激励对象 | 人员数量 (人) | 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总额的比例 |
年度优秀及先进等特定人员 | 279 | 21.800% |
中、基层管理人员及由总经理提名的业务骨干和卓越贡献人员 | 228 | 78.200% |
总 计 | 507 | 100.000% |
上述获授对象获授股票自到户日起锁定一年,即自2010年5月12日起至2011年5月11日止锁定。本次共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437,600股。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2009年限制性股票分配方案中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认为: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首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首期(2007年-2012年)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方案;
4、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5、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日